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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商务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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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邮政管理局,赣江新区开放发展局,各隶属海关: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印发<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商流通函〔2021〕397号)要求,扎实推进我省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为打造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重要战略支点提供有力支撑,省商务厅等9部门联合制定了《江西省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江西省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方案

江西省商务厅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

 南昌海关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江西省邮政管理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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