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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有效】万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载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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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政府同意,现将《万载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万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  

万载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以下简称“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向社会公众提供准确、权威、统一的预警信息,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江西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预警信息,是指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信息。

社会安全事件的预警信息发布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特别重大(一级)、重大(二 级)、较大(三级)和一般(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 和蓝色标示,一级为最高级别。

县政府及其部门和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相关预案,划分拟发布的预警信息级别。

第四条 本县行政区域内的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按照“政府统一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对外统一发布”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进行。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坚持及时、准确、无偿的原则。

第五条 依托气象部门建立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中心(以下简称“预警信息中心”),建设统一的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统一预警信息的发布传播出口,规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传播工作。

各预警信息发布职能部门向社会公众发布的预警信息,均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按规定统一对社会发布。对于仅在行业内部发布的警示性信息,可由相关部门或单位在本系统、本单位及可能受影响的范围内自行发布。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预警信息。

第六条 本县行政区域内发布预警信息,应当遵守本办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  发布流程

第七条 预警信息制作。负有预警信息发布职能部门 和单位应当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分析研判,必要时组织有关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会商,形成预警信息发布建议。   

预警信息内容一般由发布单位、发布时间、突发事件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方式等内容组成。

达到预警级别标准的突发事件,经会商研判需要向社会发布的,由预案实施机构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制作预警信息。

第八条 发布申请。预警信息发布机构(简称发布机构) 根据预警信息内容,填写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申请表,按程序报批。(审批表见附件1)

第九条 发布审批。预警信息发布实行审签制,发布机构制作的预警信息内容经审签后,方可送达预警信息中心统一发布。

发布机构具有审签权限的人员和联系人员名单,应提前报送县减灾委员会和气象部门备案。遇有人员变动,应及时更改。

一级(红色)预警信息按有关规定报请县减灾委员会领导签发,情况紧急时可由发布机构主要领导审签,发布后在 2个工作日内到县减灾委员会备案(备案表见附件2)。二级(橙色)以下预警信息根据发布单位规定程序审签。

第十条 预警发布。预警信息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批准后,由发布机构提交至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统一对外发布。预警信息中心收到发布机构待发布的预警信息后,工作人员及时操作发布平台,准确及时发布传播预警信息,并定期向县减灾委员会和预警信息发布机构反馈发布结果。

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布的可能影响我县的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发布机构应及时通过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及时转发并注明信息来源。

第十一条 预警信息的调整、解除。发布机构在预警信息发布后,应当密切关注事件的发展情况,及时按程序调整、解除预警信息,将审签的调整结论或解除意见及时送达预警 信息发布平台发布。

第三章  预警信息传播

第十二条 明确其所属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职责,形成互相衔接、规范统一、运行高效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

各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应协助做好预警信息的传播工作。

第十三条 广电、新闻出版、通信等主管部门应协调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新闻网站、通信运营企业按照县政府及其授权部门的要求,快速、准确、无偿刊发、播发预警信息,形成预警信息快速发布的“绿色通道”,确保多途径、多手段、第一时间、无偿向社会公众传播预警信息。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必须在30分钟内向社会公众发出,橙色、 红色预警信息,必须在15分钟内向社会公众发出。

第十四条 各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接收平台接收到预警信息后,必须在第一时间充分利用各自的传播资源扩大预 警信息传播覆盖面。

第十五条 学校、医院、车站、交通枢纽、高速公路、广场、商场、公园、旅游景点、厂矿企业等人员密集区和公共场所管理单位收到预警信息后,应立即通过告示、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等方式传播预警信息。

第十六条 各乡镇(街道)、村(居)民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各种通信手段、传播媒介和组织人员通知等方式,快速、及时、准确地将预警信息传播给社会公众。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警报盲区和偏远地区人群,应当采用鸣锣吹哨、组织人员逐户逐人告知等 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至少实现有一种发布手段覆盖警报盲 区和偏远地区人群,强化预警信息传播。

第十七条 统筹现有各类基层信息员、应急志愿者、灾害信息员、群测群防员、水库安全员、农技推广员、气象信息员、护林员等队伍资源管理,建设“多员合一、一岗多责”的基层综合信息员队伍,配备必要的装备,给予必要的工作经费补助,并定期组织业务培训。

基层信息员、应急志愿者等,应当主动接收预警信息,及时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将预警信息传送给受影响的群众,并组织、指导群众采取防范措施。

第十八条 县政府及其所属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预警信息的科普宣传工作,增强社会公众防范突发事件意识,提高公众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第十九条 县级人民政府发布预警信息并宣布进入预警期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  建设管理

第二十条 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县政府公共服务体系,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专职人员。将预警信息发布平台药建设、运行和维护,预警信息接收、播发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基层信息员队伍建设和预警信息发布日常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二十一条 气象部门的预警信息中心应加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系统的建设、升级和维护管理,加强预警发布场所、基础支撑系统、数据库系统、预警应用系统、安全保障系统、标准规范体系建设,确保实现预警信息的安全、快捷、多渠道全网发布,并具备发布监控功能。

第二十二条 预警信息中心由气象部门负责管理。预警信息中心应明确职责分工,实行24小时值守值班制,确保预警信息及时接收和发布。

第二十三条 气象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预警信息发布平台运行管理办法,保障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稳定、高效运行,及时、准确发送预警信息。

第二十四条 各有关部门要畅通信息传播渠道,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体,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企业,电子显示屏、移动电视等所属单位,应当加强技术、设备等保障措施,确保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及时向公众发布。

第二十五条 发布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建立和完善预警信息制作审批提交等发布制度,规范职责范围内预警信息的制作、审签、提交和发布行为,指定专人负责预警信息发布相关工作,同时对预警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

具有审签权限的人员和联系人员名单,应提前报送县减灾委员会和气象局备案。遇有人员变动,应及时更新。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二十六条 县政府将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考核范围,对预警信息发布与传播工作进行目标考核,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效果评估,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一) 未经授权向社会发布与传播预警信息的;

(二) 编造并传播虚假预警信息,或明知是虚假预警信息而传播的;

(三)擅自更改或者不配合发布预警信息的;

(四)违反预警信息发布管理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八条 预警信息发布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导致预警信息发布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县气象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 万载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审批表(样本)

      2. 万载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备案表(样本)

附件1

万载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审批表(样本)

单位名称:X X X X X X (盖章) XXXXX  X

信息标题

预警信息类别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其他

发布时间及权限

XXXXXX日起,预计持续XXX

X小时

预警信息级别

一级(红色)/二级(橙色)/三级(黄色)

/四级(蓝色)

预警信息发布范围

预警信息主要内容

可能产生的社会经济影响

经办人意见(签字)

发布机构

负责同志意见(签字)

政府领导

审批意见(签字)

附件2

万载县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备案表(样本)

预警信息发布单位:

信息标题

预警信息类别

预警信息发布时间

预警周期

预警信息级别

预警信息传播方式

预警信息发布原因

预警信息主要内容

可能产生的社会经济影响

备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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