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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高城镇推进移风易俗乡风文明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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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202251

各村(社区),各镇直办单位:

现将《高城镇推进移风易俗乡风文明三年专项实施方案(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高城镇委员会

                           202211月5日

高城镇推进移风易俗乡风文明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进移风易俗乡风文明三年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坚决遏制高价彩礼、厚葬薄养、大操大办、打牌赌博、封建迷信等乱象,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切实增强“我爱万载爱我万载我是高城人,我爱我高城的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西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抓手,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支持村民自治组织发挥作用,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不断提升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谱写和谐幸福高城新篇章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工作目标

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建设各项工作,以移风易俗“五大行动”为抓手,重点整治“高价彩礼、厚葬薄养、大操大办、打牌赌博、封建迷信”等突出问题,按照“一年初见成效,两年全面改善,三年巩固提升”路线图务实推进,力争 2022 年实现“工作机制健全、思想共识形成、社会氛围浓厚”目标,2023 年实现“陈规陋习基本消除、正面典型不断涌现”目标,2024年实现“经验做法巩固提升、制度措施固化”目标。通过实施三年专项行动,实现移风易俗管理体制机制基本健全,陈规陋习得到有效遏制,婚事新办、丧事简办、节俭养德、文明理事等社会风尚更加浓厚,群众文明观念明显转变、人情负担明显减轻、社会风气明显好转、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明显提升,着力将高城打造成新时代全县、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道德高地、文明高地、精神高地。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政主导、齐抓共管。坚持镇级书记带头抓,作为党委“一把手”工程,加强顶层设计,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列入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凝聚最大合力。

坚持依法依规、德治教化。注重从理法入手,晓之以理、规之以法,合理合法运用公权力,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充分依靠村民自治组织,注重发挥村规民约约束作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不搞强制命令,不搞“一刀切”。

坚持敢为人先、先行先试。深入细致、积极稳妥推进,聚焦制约我镇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建设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利益性藩篱,推动各地改革创新、大胆探索,充分激发蕴藏在人民群众中的创造伟力。

坚持常态长效、力戒反弹。充分认清新时代推进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坚持常抓不懈、绵绵用力、久久为功,力戒形式主义,坚决防止反弹,不断巩固提升工作成效。

四、工作步骤

部署推进阶段(202210—12月)。制定出台高城镇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年度工作台账,召开工作推进会,部署全镇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工作。组织指导各村(社区)依据当地民风民俗出台移风易俗乡风文明相关政策、制度,明确标准和细则。积极向全县移风易俗乡风文明示范村镇学习,鼓励各村(社区)因地制宜,加强典型培育,以点带面推广普及。年底开展督导考核,推动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实现“一年初见成效”目标。

攻坚破题阶段(20231—12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推进遏制高价彩礼、整治厚葬薄养、整顿大操大办、狠刹打牌赌博、破除封建迷信五个方面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制约瓶颈因素,组织力量开展集中攻坚,及时总结推进经验,树立工作典型,实现“两年全面改善”目标。

巩固提升阶段(20241—12月)。组织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

注重经验总结,精心梳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固化经验做法,全面实现“三年巩固提升”总体目标。

三年专项行动完成后。更加注重抓源头、打基础、管长远,进一步夯实工作举措、提升工作质量,推动移风易俗改革挺进“深水区”,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

五、重点任务

聚焦三年专项行动目标任务,按照“有破有立,破立结合”的原则,重点推进五大专项行动:

(一)移风易俗宣教行动

1.开展移风易俗大讨论。组织召开村(社区)党支部会议、党员大会、村(居)民代表大会等,围绕“高价彩礼为哪般”“厚葬薄养真不该”“变味的份子钱”“大操大办浪费多”等主题开展大讨论,让群众自己算账,由群众决定婚丧喜庆事宜怎么办、奖惩措施等事项,引导广大群众在传承发扬传统民俗的基础上自觉认同和践行文明新风尚。(责任主体:各村(社区);责任单位:民政办、乡村振兴办、农业农村办)

2.注重典型示范引领。加大对重点示范村(社区)的督促指导力度,精心梳理总结提炼各地经验做法,推动以先进带后进、以点带面,在全镇形成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学有榜样、行有楷模、赶有目标”的比学赶超浓厚氛围。组织开展“文明村庄”“文明家庭”“文明商户”评选,推荐评议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引导农民群众向上向善。发挥新乡贤带动作用和外出务工创业人员反哺作用,用他们的嘉言懿行垂范乡里、影响村民,更好地涵育文明乡风。(责任主体:各村(社区);责任单位:民政办、农业农村办、乡村振兴办)

3.强化媒体宣传引导。加强移风易俗宣传力度,向省、市、县各类新闻、网站、微信、微博等主流媒体常态高频宣传各地好做法、好典型。利用各村(社区)村级广播、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宣传宣讲好这些典型案例,及时曝光移风易俗反面事例,形成浓厚社会氛围。增强底线思维,加强舆情导控。(责任主体:各村(社区);责任单位:党政办、乡村振兴办)

4.加大社会宣传力度。面向群众发放《移风易俗倡议书》,在乡村主要出入口设立“移风易俗事务公示栏”,每月发布1次本村群众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赡养老人等情况。加强村规民约宣传,在村委会、文明实践站、文化广场、宗祠等显著位置长期张贴,常态化播报,推动村规民约入脑入心。在便民服务中心发放《婚事新办告知书》《丧事简办告知书》。通过农村“大喇叭”、应急广播、文明实践“大篷车”循环播放《移风易俗三字经》、发送公益宣传短信等多种方式提高移风易俗工作的知晓率和认同度。充分发挥青志协等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组织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和妇女参与到移风易俗中来,形成广泛参与、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责任主体:各村(社区);责任单位:民政办、农业农村办、乡村振兴办)

(二)陈规陋习破除行动

1.遏制高价彩礼。倡树正确的婚恋嫁娶观,摈弃因婚借债、婚后还债积弊,提倡“低彩礼”“零彩礼”。反对借婚姻互相攀比、超出实际承受能力购买轿车、楼房等。提倡集体婚礼、旅行婚礼、爱心婚礼、社会公益婚礼等新式婚礼,推行低碳迎亲,反对一次婚礼在多地举办仪式,坚决遏制炫富摆阔、豪华车队、噪音扰民等不良行为。(责任主体:各村(社区);责任单位:民政办、农业农村办、乡村振兴办、城管中队)

2.整治厚葬薄养。深入推进留守老人“关爱工程”,确保留守老人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亲情关爱和家庭温暖。常态长效抓好惠民绿色文明殡葬改革,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规范办丧行为,缩短办丧时间,引导群众在殡仪馆、殡仪服务站等指定场所文明节俭办丧。树立文明祭祀理念,推广鲜花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祭奠方式。严格丧事活动管理执法,综合治理办丧扰民、游丧闹丧等陋习。(责任主体:各村(社区);责任单位:民政办、乡村振兴办、城管中队、卫生院)

3.整顿大操大办风气。坚持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小事不办,大力弘扬勤俭节约的优秀传统,重点整治铺张浪费、人情攀比等不正之风。规范婚丧喜庆事宜宴席活动和随礼标准,倡导文明办事、节俭办事,破解因婚致贫、因丧致贫等社会问题。推动各地基层自治组织制定婚丧喜庆事宜操办规范指南,狠抓工作落实。(责任主体:各村(社区);责任单位:民政办、农业农村办、乡村振兴办)

4.狠刹赌博歪风。开展打牌赌博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法治宣传和危害性教育,严厉打击流动赌场、聚众赌博、地下“六合彩”、网络赌博等违法活动,提高群众拒赌反赌免疫力。加大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打牌赌博的打击力度,依纪依规进行惩处。(责任主体:各村(社区);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办、派出所、司法所)

5.破除封建迷信。开展封建迷信活动集中整治,对利用封建迷信活动骗取钱财、坑害群众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加强和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引导农民群众依法参加宗教活动,严厉打击非法宗教活动,防范邪教向农村渗透。(责任主体:各村(社区);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

(三)党风政风引领行动

1.坚持党建引领。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推进移风易俗乡风文明行动中的领导作用,选好配强带头人,大力发展乡村经济,提升人居环境,不断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大力开展“感恩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充分认识深化移风易俗改革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增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责任主体:各村(社区);责任单位:党建办、乡村振兴办、农业农村办

2.发挥党员干部示范作用。牢牢抓住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移风易俗作为政治要求、纪律规定,组织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要求党员干部不打折扣、不讲条件带头执行,规定各级党员干部除操办直系亲属出生、婚事、丧事等人生重大事宜可按规定办宴外,庆生、升学、就业、参军、乔迁等其他事宜一律不办宴、不请客、不赴宴,积极支持、带头维护原籍村移风易俗各项工作。推动领导干部严格家教家风,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的教育引导,及时劝阻、制止陈规陋习。深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十周年“回头看”活动,推动党员干部聚焦“看变化、找差距、强使命”主题,切实深化作风建设。(责任主体:各村(社区);责任单位:党政办、纪检监察办)

3.完善和落实法规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两报告一承诺”规定,明确操办婚丧喜庆需报告彩礼收送情况,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提供明确政策指引,并强化制度执行。将移风易俗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内容,列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德述廉报告内容。持续深化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责任主体:各村(社区);责任单位:党政办、纪检监察办、司法所)

(四)自治和中介组织提升行动

1.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在既有工作基础上,推动全镇所有行政村在 2022 年底前建立完善红白理事会。各村(社区)严格把关审核红白理事会会长及成员具体人选。民政办、乡村振兴办及各村(社区)加强对红白理事会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指导制定活动章程、婚丧喜庆事宜办理流程及标准,建立检查评比和考核机制。每年对红白理事会主要成员开展培训不少于1次。(责任主体:各村(社区);责任单位:民政办、农业农村办、乡村振兴办)

2.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立足村组实际,发动群众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可约束性,充实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家风家训等移风易俗内容,明确惩戒刚性措施,推动发挥实际作用。村规民约修订完善后,动员全体村民签字承诺。开展优秀村规民约的挖掘、记录、收集、整理和评选展示活动,遴选编印村规民约范本。(责任主体:各村(社区);责任单位:民政办、农业农村办、乡村振兴办)

3.发挥“道德评议会”作用。建立完善“道德评议会”制度,每季度发布“道德红黑榜”,入选“红榜”的村民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享受各级各类优惠政策,并择优帮助申报县级以上“身边好人”“文明家庭”等荣誉,年底开展集中表彰;入选“黑榜”的村民取消一切评优评先资格,低保户、脱贫户经规劝无效的,暂停有关政策帮扶,对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失德缺职的行为人,依法予以信用惩戒。(责任主体:各村(社区);责任单位:民政办、农业农村办、乡村振兴办、司法所)

4.强化婚丧行业管理。加强婚丧承办机构和从业人员日常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婚姻中介、婚庆公司、媒婆红娘和婚丧演出班子、执事人员、司仪、乐队以及殡葬市场经营户、流动宴席经营户、婚丧喜庆事宜专业帮办队伍等,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造册,组织开展普法教育、职业道德和移风易俗教育培训,签订《婚丧从业行为自律承诺书》,强化日常管理。探索建立婚丧承办机构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依法查处婚丧领域的价格欺诈、彩礼提成等违法行为。加强婚丧行业协会建设,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大力宣传普及移风易俗政策规定,要求婚丧承办机构和从业人员不得提供或唆使与移风易俗相违背的服务,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持续推进各村(社区)公墓建设。(责任主体:各村(社区);责任单位:民政办、派出所、司法所)

(五)文明新风浸润行动

1.坚持核心价值观引领。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系列活动,把移风易俗工作融入到“道德模范事迹展”“好人故事会”“事迹报告会”以及“身边好人”推荐评议等活动中。充分运用村规家训、牌匾楹联、俗语格言等乡风教化资源,推动优秀传统文化鲜活起来。大力传承红色基因,充分发挥万载红色资源优势,加强对历史遗迹、革命遗迹、名人故居的保护。(责任主体:各村(社区);责任单位:党政办、乡村振兴办)

2.广泛开展文明实践活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大力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破除陈规陋习、传播文明理念、涵育文明乡风。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宣传普及工作生活、社会交往、人际关系、公共场所等方面的文明礼仪规范。发挥传统节日和重要纪念日厚植家国情怀、培育精神家园的重要作用,深化拓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营造主旋律高扬、正能量充沛的生动局面。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依托文明实践场所搭建农村青年婚恋观家庭观教育平台、婚恋交友平台、婚姻服务平台,聘请村组妇女干部担任“公益红娘”,为农村青年提供免费婚恋服务。(责任主体:各村(社区);责任单位:党政办、乡村振兴办)

3.培育志愿服务文化。充分利用省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点单平台作用,引导各地充实一批移风易俗类活动项目库,广泛开展各类富有教育意义的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完善村级志愿服务站点,组织招募一批热心乡风文明工作的志愿者,培养一批农村文化能人和文艺活动骨干,广泛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便于参与的文化文艺活动,让群众在多姿多彩、健康向上的志愿服务活动中获得精神滋养、增强精神力量。(责任主体:各村(社区);责任单位:党政办、乡村振兴办)

4.丰富文化服务供给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农村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激活农村文化市场活力,不断丰富农村文化供给。运用各种民间文化样式展示好家训、好家规、好家风的独特魅力,抓好移风易俗题材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围绕移风易俗主题组织创作推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小戏、小剧、小品、短视频、诗词歌曲、舞台艺术等方面的精品力作。科学规划农村基层文化项目建设,推动文化设施按人口密度、结构、需求均衡布局。有条件的行政村探索利用祖屋、祠堂等设施建立“村民礼堂”等村级婚丧喜庆事宜集中办理场所,配置桌椅、餐具、音响等设备,在遵守村规民约前提下供群众免费使用。(责任主体:各村(社区);责任单位:党政办、农业农村办)

六、组织领导

制定出台《高城镇推进移风易俗乡风文明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细化三年工作计划,将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工作纳入镇、村两级党组织书记重点工作内容,每年召开不少于2次党委会研究部署,组织召开不少于2次推进会、表彰会等,充分发挥定点帮扶单位和驻村帮扶干部在推进移风易俗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当好移风易俗改革的先锋,克服畏难情绪,勇于破解难题,确保移风易俗改革稳步推进。依托镇党政班子成员包村制度,将移风易俗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实化为村级组织的具体工作事项清单。指导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明确婚丧喜庆事宜操办流程及具体标准,建立健全村规民约落实奖惩机制。常态化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红白理事会作用发挥不好的村进行警示谈话、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等处理。发挥村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探索建立“每月村民集中议事日”“积分制”“红娘工作室”等做法,对移风易俗陈规陋习综合施策。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宣传引导。宣传线要充分调动发挥舆论主阵地作用,把推动移风易俗乡风文明作为重要宣传内容,广泛宣传本镇移风易俗的目的意义和经验做法,让群众认识到移风易俗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综治办要将涉及本镇移风易俗类负面舆情纳入长期“监测项目”,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避免引发传播效应,形成舆情事件,影响高城形象。

(二)强化督导考核。纪检监察办牵头,联合各线办不定期到各村(社区)开展检查督导。各镇直办单位要认真履行牵头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协同责任单位抓好任务落实,明确将移风易俗乡风文明工作情况纳入全镇年度综合考核,作为评选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前置条件,组织召开工作现场会、经验交流会、情况通报会等,对移风易俗先进村、优秀红白理事会等进行奖励补助。

(三)强化制度保障。镇财政要安排移风易俗专项经费,用于推动移风易俗乡风文明三年专项行动工作的宣传、教育、评选表彰、现场推进会等活动,确保专项行动工作有序开展,专项经费纳入年初预算,保障移风易俗乡风文明专项行动日常开支。积极探索移风易俗工作的激励保障机制建设,鼓励各地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用好用活乡村振兴发展资金和政策,对成效显著、示范作用明显的移风易俗乡风文明示范点给予重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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