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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高城镇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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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202254

各村(居)委会、镇直(办)各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现将高城镇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高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3日

高城镇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以下简称“打非治违”),有效预防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等上级文件的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牵头、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联合执法”的原则,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等各环节的监管和指导,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法治秩序,彻底清除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公共安全隐患,确保社会安全稳定。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2022年度高城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长:    黄育荣(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陈晗(副镇长)

副组长:    刘琦君(党委副书记)

      琼(人大主席)

龙水云(主任科员)

宋育波(纪委书记)

张建军(副镇长、三级主任科员)

郭琛钰(组织委员)

刘根明(武装部长)

郭鼎新(人大副主席)

毅(副镇长)

辛从江(副镇长)

王茂生(司法所长)

烺(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星(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周志强(派出所所长)

    应急管理办、综治办、农村农业办、派出所、各村(居)书记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管理办,由谭孟杰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检查的联络、资料汇总等相关工作。

    各村(居)是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村(居)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管理原则,抽调专人成立专项队伍,积极开展宣传发动、清查摸底等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是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攻坚”力量,要在专项行动中积极发挥攻坚作用。

    三、整治重点

    (一)未经许可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

    (二)分包、转包和多股东各自独立组织生产;

    (三)未经许可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

    (四)合法企业参与非法生产、运输、储存行为;

    (五)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行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2022年10月7日)。各村(居)要召开动员会议,利用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进村入户广泛宣传发动,迅速部署开展专项行动。要上户摸排并广泛宣传非法生产的危害性,要与户主签订好承诺书,同时还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应急广播、“村村通”等载体,各村民小组不少于2条横幅或标语,要广泛宣传发动,壮大“打非治违”声势,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全面清查阶段(2022年10月8日—10月31日)。镇安委会组织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应急管理办、市场监督管理所等基层力量,实施网格化地毯式清查。全面摸清非法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等情况,登记建档。以村组、社区为具体网格,开展地毯式排查,建立工作台账,并将相关线索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备。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查处,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栋、栋不漏间。

(三)督导检查阶段(2022年11月—2023年1月)    

镇打非治违领导小组对各村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本辖区各单位、村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和督查,及时通报问题,并纳入绩效考核,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压力传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四)巩固提高(长期坚持)。对烟花爆竹经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反复检查,集中力量加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力度,确保打击到位。对已经取缔关闭的非法违法企业和零售经营户要进行重点抽查,严防死灰复燃。

    五、职责分工

(一)镇安委会

1.建立健全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工作责任体系,明确具体机构、责任领导和工作职责,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并规范人员配备,组建专业队伍,统筹推进辖区内烟花爆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2.负责烟花爆竹领域源头安全管理,利用“综治网格”等载体,全面清查存在非法生产、储存危爆物品嫌疑的村民住宅、退出烟花爆竹企业、废旧厂房、居民旧宅,收缴并妥善处置非法危爆物品,涉案人员及时移送属地派出所依法处理;

3.建立健全烟花爆竹隐患排查治理、建档和监控制度,督促辖区内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二)派出所

1.依法查处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药物半成品等违法行为,受理职能部门、乡镇(街道)移送的“打非治违”案件线索并依法核查,及时移送非职能管辖案件线索;

2.强化涉危涉爆重点人员管控,掌握重点人员活动轨迹和动向,及时发现涉危涉爆违法犯罪线索;

3.加大对烟花爆竹道路运输活动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违法行为;

4.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

(三)应急管理所

1.严厉打击全县合法企业组织、参与、协助非法生产的行为,对合法生产、经营企业向未取得生产经营许可的单位和个人下单生产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

2. 统筹、协调跨乡镇、跨区(县、市)的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协同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3.督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查严管分包、转包行为;

4.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受理信访举报,配合开展“打非治违”案件线索核查工作,对举报属实的举报人兑现奖励并做好保密工作;

5.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对花炮原材料经营公司监管,对原材料进出库做全链条封闭式的溯源管控;

6.配合开展有关事故调查,对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监管单位和个人提出追责、问责建议。

7、根据相关职能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依法核处生产和销售不合格烟花爆竹产品的违法行为,及时移送非职能管辖案件线索。

(四)分管交通领域的农林水办

1.依法核查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以及易制爆材料运输企业、人员和车辆相关资质;

2.督促烟花爆竹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3.受理职能部门移送的违法运输烟花爆竹案件线索并依法核查,及时移送非职能管辖案件线索。

(五)镇纪委监委

对在“打非治违”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公职人员、党员干部,严肃追责问责。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强化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按照“班子不散、人员不减、责任不变、力度不减”的要求,有计划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

    2.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公安、应急、市场等部门和村(居)委会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统一行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切实做好烟花爆竹联合执法工作,维护烟花爆竹经营秩序。

    3.严格执法,注重实效。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经营单位迅速整改,对非法经营的烟花爆竹制品要坚决予以查扣,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强化责任追究。因督导清查清剿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凡对群众举报、日常检查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查处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凡是被上级查处到的非法生产行为,所在辖区村书记一律免职。

5.大力宣传,积极引导。要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和媒体宣传导向作用,多措并举加大政策措施宣传和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为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氛围。加大举报线索处置力度,调动群众举报涉危涉爆违法犯罪案件线索的积极性,形成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的有利局面。

附件:1.高城镇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排查表

2.高城镇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统计表

3.打击非法生产宣传标语

4.承诺书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打击非法生产宣传标语

1.组织花炮非法生产等于杀人,参与花炮非法生产等于自杀。

2.非法生产是毒瘤,害人害已决不留。      

3.非法生产路不通,竹篮打水一场空。

4.发放下手工,关厂关人吊证。

5.严厉打击非法制造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惩治违法犯罪分子。

6.你对非法生产讲人情,安全事故对你不留情。

7.非法生产不狠抓,害人害己害大家。

8.举报非法生产一经查实,奖励举报人和查处单位各10万元。

9.组织、参与、协助烟花爆竹“非法生产”人员一律刑事拘留。

10.非法从事烟花爆竹“非法生产”作业行为的人员一律治安拘留。

11.7.19烟花爆竹非法生产案,给予举报者10万元奖励,已刑事拘留组织者、参与者谭某、罗某、漆某等嫌疑人。

12.6.20烟花爆竹非法生产案,给予举报者10万元奖励,已刑事拘留组织者、参与者王某,龙某等嫌疑人。

注明:所有横幅加写举报电话宋警官:15779556205

附件4

为了维护我县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和谐稳定,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从我做起,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坚决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并教育、督促家庭成员坚决不参与;

二、不向非法生产经营企业或个人提供任何用于生产经营的技术、人员和场地;

三、自觉接受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日常检查、巡查、监督和管理;

四、积极向当地政府检举从事非法生产行为的人和事;

五、如有违反以上承诺,自愿依法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处罚,并承担因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

举报电话宋警官:15779556205

特此承诺。

承诺人:

  间:202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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