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公安局户政(治安)处(支队),赣江新区公安局治安与出入境管理服务支队: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企业发展,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依托省政府政务服务平台“赣服通”,开通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网上申办业务。通过“赣服通”平台,居住在我省的流动人口可在线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等业务。为做好相关业务办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通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网上申办业务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提出的“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更高要求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发展和改革双“一号工程”建设要求,推动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优化营商环境特别是政务服务环境,更加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重要举措。各地务必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网上申办上线运行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好涉及公安户政业务办理,把好事办好、实事做实。
二、明确办理条件和流程。“赣服通”新增申报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居住证办理(实际居住满半年办证)、居住证办理(人才类)、居住证延期签注、居住证补、换领、申领电子居住证(已领取纸质居住证)7项业务。办理条件及流程分别如下:
(一)申报居住登记。
1、办理条件。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进入本省和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市、县居住的人员。
2、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赣服通”,完成实人认证、承诺书签字。
(2)在线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居住信息。
(3)上传所需材料电子扫描件。
(4)申报信息自动推送到公安网“江西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户籍民警和社区民警审核。户籍民警先审核申请居住信息是否属本派出所辖区;属本辖区的,将申请信息分发给具体社区民警,社区民警核实居住情况。
(5)审核通过后,社区民警按照“一标三实”地址标准,进一步完善居住地址信息,完成居住登记。
3.所需材料。申请人扫描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1寸证件照片;
(2)以下居住证明材料之一:
一是自有(或亲属)房屋的,提供房主身份证号、房产证编号(选填),系统自动调取房屋产权证电子证照。
二是租住房屋的,扫描上传房屋租赁合同。提供出租人身份证号、房产证编号(选填),系统自动调取房屋产权证电子证照。
三是居住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就读学校等宿舍的,扫描上传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4.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内。
5.办理进度查询。申请人可在“赣服通”点击“我的”,选择“我的办件”查看办理进度。
(二)居住证办理(申报居住登记满半年)。
1、办理条件。已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并仍继续居住的流动人口。
2、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赣服通”,完成实人认证、承诺书签字。
(2)在线填写居住证申请信息。
(3)外网系统后台比对登记居住是否满半年。登记满半年的,申请信息推送到“江西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未登记满半年,系统自动退回不予办理。
(4)外网系统审核通过的,申报信息自动推送到公安网“江西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
(5)户籍民警审核并报派出所分管所领导审批后,办理居住证(签发电子居住证)。需打印纸质居住证的,申请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前往受理地派出所打印。
3.所需材料。无。
4.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内。
5.办理进度查询。申请人在“赣服通”申报居住证入口点击橙色标签“江西省居住证(电子居住证)”查看即可。
(三)居住证办理(实际居住满半年)。
1、办理条件。在公安机关居住登记未满半年,但其在同一地区连续缴纳社保已满半年的流动人口。
2、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赣服通”,完成实人认证、承诺书签字。
(2)在线填写居住证申请信息。
(3)外网系统后台比对缴纳社保情况。核实缴纳社保满半年的,申请信息推送到“江西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缴纳社保未满半年或者无法获取缴纳社保相关信息的,系统自动退回不予办理。
(4)户籍民警审核并报派出所领导审批后,办理居住证(签发电子居住证)。需打印纸质居住证的,申请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前往受理地派出所打印。
3.所需材料。无。
4.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内。
5.办理进度查询。申请人在“赣服通”申报居住证入口点击橙色标签“江西省居住证(电子居住证)”查看即可。
(四)居住证办理(人才类)。
1、办理条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高级工以上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工商营业执照注册金额30万元以上条件之一的,办理居住登记后即可申领居住证。
2、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赣服通”,完成实人认证、承诺书签字。
(2)在线填写居住证申请信息。
(3)外网系统自动调取申请人学历或者职业(执业)资格或者工商注册信息,并自动推送到公安网“江西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
(4)户籍民警审核申办信息,对条件不符合或无法调取证照信息的,应及时回复说明原因或告知到线下办理。对符合条件的,报派出所领导审批后,办理居住证(签发电子居住证)。需打印纸质居住证的,申请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前往受理地派出所申请打印。
3.所需材料。无。
4.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内。
5.办理进度查询。申请人在“赣服通”申报居住证入口点击橙色标签“江西省居住证(电子居住证)”查看即可。
(五)居住证延期签注。
1、办理条件。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居住证每满一年之日前一个月内,应办理延期签注。
2、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赣服通”,完成实人认证、承诺书签字。
(2)在线填写延期签注申请信息。
(3)外网系统后台比对居住证信息。核实符合条件的,申请信息推送到“江西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不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退回不予办理。
(4)户籍民警审核后,办理电子居住证签注。需打印纸质居住证的,申请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前往受理地派出所申请打印。
3.所需材料。无。
4.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内。
5.办理进度查询。申请人在“赣服通”申报居住证入口点击橙色标签“江西省居住证(电子居住证)”查看即可。
(六)纸质居住证丢失补领或者损坏换领。
1、办理条件。居住证丢失补领或者损坏换领纸质证件的。
2、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赣服通”,完成实人认证、承诺书签字。
(2)在线填写居住证丢失补领或者损坏换领申请信息。
(3)户籍民警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前往受理地派出所打印纸质居住证。
3.所需材料。无。
4.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内。
5.办理进度查询。在派出所现场领取居住证。
(七)申领电子居住证(已领取纸质居住证)。
1、办理条件。已在线下领取纸质居住证的。
2、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赣服通”,完成实人认证、承诺书签字。
(2)进入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页面,点击“江西省居住证(电子居住证)”,系统查询到了群众线下办理的纸质居住证信息后签发电子居住证(1个工作日内)。
3.所需材料。无。
4.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内。
三、工作要求
(一)做好业务培训。各地接此通知后,要立即将有关精神和要求传达至各县(市、区)公安户政部门和派出所,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确保经办民警熟练掌握系统操作和办理业务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群众申请业务。对不符合条件或材料不全的,要告知群众具体原因或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下放审批权限。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提高效率,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将“实际居住满半年”“人才类申领居住证”审批权限由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下放至派出所审批。各地要将此要求及时传达至县级公安机关和公安派出所,及时调整完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要加强业务监督和指导,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强宣传引导,鼓励群众通过“赣服通”自主申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办理居住证。通过微信、抖音等方式,告知群众办理要求和办理流程。各地要注意总结提炼工作中经验做法、好人好事,及时宣传报道。各地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请及时报总队基层基础工作处。
联系人:徐仕棋,联系电话:0791-87286310。技术支持:互联网端: 雷文佳,15170335494;公安网端:魏伟,13767158484。
附件:“赣服通”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系统操
作说明
江西省公安厅治安总队
2023年7月3日
附件:

赣公网安备 360922020001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