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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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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批示指示以及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夯实全省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八大行业(统称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切实有效管控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按照《江西省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和《宜春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总体部署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有效促进全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升,努力实现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

(一)安全发展意识显著增强。各类工贸行业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发展的重要性认识更加深刻,想安全、讲安全、会安全、能安全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提升。

(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有力。各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严格落实,责任体系更加完善。

(三)安全管理能力不断增强。工贸企业全员安全责任制更加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意愿和能力水平得到明显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四)安全风险隐患有效治理。有效管控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2025年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闭环管理的常态化机制。

(五)安全监管水平明显提高。推动落实一批针对重大风险隐患的“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完成粉尘涉爆、钢铁和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安全监管执法效能持续提升。

(六)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全县工贸行业生产基础不断夯实,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态势明显扭转,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狠抓安全宣教培训,开展安全管理能力提升行动

1.强化安全知识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工业园要组织汇编或转(印)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常识与相关法律法规,督促企业纳入安全生产常态化学习培训课程;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网络媒体推送典型事故案例,督促企业吸取事故教训,加强警示教育。坚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在督导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过程中积极向企业宣讲、解读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积极开展“说理式执法”,让企业充分认识自身存在的违法行为及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增强尊法守法意识。

2.扎实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深入剖析每一起工贸行业典型事故和重大涉险事故教训,及时通过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网络媒体向各企业发布警示信息或事故通报、典型事故案例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宣贯安全防范知识,强化事故警示教育。

3.抓好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按照属地原则,全县三年内完成工贸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全覆盖。我县会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原则上2024年底前完成粉尘涉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2025年底前完成有限空间作业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常态化做好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与考核工作。

4.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指导帮扶。每年至少一次动态更新辖区内工贸企业台账,建立重点工贸企业(金属冶炼、粉尘涉爆、存在硫化氢一氧化碳等中毒风险有限空间和存在危化品储罐)安全管理人员台账,掌握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业务能力和专业背景、联系方式等情况。将加强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质量和考核情况的抽查,积极督促做好金属冶炼之外的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教育培训、考核。收集好企业年度培训计划,对教育培训质量和考核情况的抽查,突出培训内容的针对性与实用性,培训课程须包含当年工贸行业安全监管重点和要求,避免出现培训内容宽泛不切实际、学用脱节等问题。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安全管理人员,要向企业负责人明确反馈,提出要求。

5.提升一般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推动工贸企业将本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要求列为安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强化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督促存在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重点企业严格按照《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18)《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6号)和《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13号)等规章规程要求,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确保培训成效;建材等一般工贸企业内涉煤气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要将企业一般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纳入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注重通过询问、考核等方式检查企业安全培训教育效果。

6.加强灵活用工(外包)人员安全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派遣工、实习生、假期工、小时工等灵活用工人员和外包外委单位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建立健全培训教育档案,加强相关人员岗位作业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尤其要加强涉及高风险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严防失管、漏管或放松安全管理等问题。

7.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聚焦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和能力提升,督促工贸企业每年至少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金属冶炼、劳动密集型及“厂中厂”等类型企业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属地要加强现场指导与抽查检查。我县每年至少组织1次工贸重点行业领域疏散逃生演练现场观摩活动。

(二)强化源头风险治理,开展风险大辨识大管控行动

8.严把高风险项目“入口”关。参与拟引进项目的联审联批工作,加强跟属地发改、工信等部门联动,掌握工贸企业新(改、扩)建项目情况,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条件,对达不到安全生产准入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

9.强化安全设施“三同时”落实。通过对拟建项目发放安全生产告知书等措施,指导、督促工贸企业规范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做到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坚决遏制新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不落实等问题隐患。对经指导督促后仍未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并投产运行的,要严格依法进行查处。

10.严格金属冶炼项目安全“三同时”监管。对于新、改、扩建金属冶炼建设项目,要严格把关,依法开展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对《冶金企业和有色金属企业安全生产规定》2018年3月1日实施以来已经建成但未进行设计审查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督促企业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安全设施设计进行诊断并整改;对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新、改、扩建设项目,一律禁止采用固定式保温炉组、钢丝绳铸造机。

11.全面辨识评估和管控安全风险。各地要督促本辖区内工贸企业每年要从岗位、物料、工艺、环境和设备设施等方面开展一次厂区全域安全风险辨识,重点评估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风险程度,建立健全“一图一牌三清单”,严格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12.实施重大危险源“年检”制。各地要对属地工贸企业每半年至少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开展一次现场检查,核验安全管控措施是否有效落实、应急处置方案是否定期演练等。积极探索实施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监督检查情况挂牌警示制度。

(三)提升排查治理能力,开展重大隐患整治“动态清零”行动

13.加强判定标准宣贯力度。各地要切实将《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相关学习资料发送到企业并督促组织学习。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工贸行业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培训,县应急局每年选择1-2个乡镇采取现场示范执法帮扶指导,县应急局每年开展一次专题授课,切实帮助基层一线监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增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能力。

14.狠抓高风险作业隐患治理。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要组织企业通过应急管理部官方网站全面核查涉及动火作业、登高作业、煤气作业、临时用电、金属冶炼等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上岗)资格证,严禁安排无证、证件过期或持假证等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要结合日常执法检查、工作督导、明查暗访等活动随机抽查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真实性和作业安全知识掌握情况,核验作业审批制度落实情况、应急救援器材管理情况等。

15.推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各地要督促工贸企业严格按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全面开展排查整改,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带队检查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金属冶炼企业至少每月1次)。推动工贸企业建立员工报告隐患奖励制度,完善全员自主排查隐患常态化机制。鼓励企业聘请行业领域专家、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参与排查重大事故隐患,提高排查整治成效。

16.严格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各地要督促各企业要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台账,通过实施清单化管理动态更新整改落实情况。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属地要逐一落实现场核验销号,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对拒绝整改或拖延整改、假整改的,要坚决依法进行查处,通过严格执法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清零,着力减少存量、遏制增量。

17.狠抓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清零。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坚持“小切口、抓关键”,突出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涉氯等高风险领域,高温熔融金属、煤气、喷涂等高风险场所,动火、有限空间、筒仓清库、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每年制定工作计划、明确重点整治任务,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四)注重安全科技支撑,开展安全生产基础提升行动

18.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部署应用。大力推进钢铁、有限空间、铝加工(深井铸造)、粉尘涉爆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2024年底前实现涉粉作业30人以上金属粉尘、木粉尘企业接入系统,2025年底前实现所有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涉粉作业10人以上金属粉尘企业接入系统,2026年底前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能力显著增强。2026年底前实现工贸企业基础信息、分级分类、监测预警、执法检查、隐患整改的全链条闭环管理。

19.积极推广先进技术装备应用。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降低高危场所和岗位现场作业风险。主动向企业介绍推广钢铁企业煤气区域机器人巡检,粉尘涉爆企业采取自动打磨抛光、湿法除尘等“减人降尘”措施,铝加工(深井铸造)企业使用倾动式熔铸炉、液压式铸造机,有限空间作业企业采用挂牌上锁、物理隔离、改进工艺等技术措施,从源头上管控重大安全风险。

20.坚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抓牢企业主要负责人这个“牛鼻子”,强化“五个一”活动开展和主体责任履职报告落实。督促严格按照《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西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21.高质量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各地要坚决把好评审关,要求现场评审人员认真对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进行全面排查,实施重大隐患“一票否决”。对金属冶炼、涉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煤气生产等重点企业,要加大抽查核验力度,确保评审质量。2025年底前,着力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

22.实施标准化联合激励政策。各地要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作为差异化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落实标准化达标创建联合激励政策,对达标企业或配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专职从事安全管理的一般工贸企业减少安全执法检查频次、优先复产验收,符合相关条件的实施工伤保险费率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率下浮、信贷信用等级上浮等激励政策,增强企业自主安全管理的内生动力。

23.积极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注重发现和选取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安全管理优秀单位作为典型示范,组织开展现场观摩和经验交流,引领带动更多企业积极改进、转型升级,提高安全生产本质水平。

(五)加强基层帮扶督导,开展安全监管执法效能提升行动

24.做好有限空间作业专家指导服务。县应急局将结合实际,如有条件的话每年将组织一次专家对有限空间作业企业进行帮扶指导服务,县应急局每年对辖区内有限空间重点企业开展不少于一次检查指导。大力推动企业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监护人负责制,定期开展有限空间应急处置方案演练。

25.开展重点工贸乡镇工业园区专项督导帮扶。县应急局定期对各地工贸行业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及时通报典型问题、发布典型事故案例,提出具体防控要求;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频发或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乡镇街道工业园和重点企业,组织开展重点督导和明查暗访;对应急部省厅或市局抽查检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突出的乡镇街道工业园,县应急局将进行发函督促或发文通报。各地要及时汇总查处的安全生产方面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定期向相关企业进行集中通报或实施公开曝光。

26.提高安全监管执法精准性。应急管理部门要聚焦高风险行业领域,结合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动态清零行动,选定重点检查企业,制定年度执法计划,深入推进精准执法。根据执法检查情况,县应急局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警示教育现场会,在问题较多、违法行为典型的企业开展警示教育会,做到“一企受处罚、全县受教育”。对其他工贸企业要聚焦重点作业和关键环节,积极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增强执法检查的针对性,严防低风险企业出大事故。对工贸行业企业开展年度执法检查,全面推行使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努力推进现场执法和线上巡查有机结合。

27.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要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等方式,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对企业主要负责人不依法履职的,依法严格采取“一案双罚”措施;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或应罚不罚等执法“宽松软虚”的乡镇街道工业园,及时进行督促提醒或约谈通报。

28.实施治本攻坚指导帮扶。县应急局将综合分析评估各地治本攻坚工作推进情况,结合工贸行业事故总量、重大隐患排查数量、行政处罚数据和监管力量等因素,每年确定1-2个重点乡镇街道工业园开展治本攻坚帮扶指导。各乡镇街道工业园要结合实际每年选定1-2个企业进行治本攻坚工作指导帮扶。

29.开展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各地要持续狠抓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不放松,严厉打击无证上岗,不落实登高、动火及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相关规定的非法违法行为,通过严格执法查处和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鼓励企业从业人员举报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依规落实奖励政策。

30.强化基层安全监管能力。各地要明确工贸监管分管领导、科室和执法人员、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共同围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执法检查。各地要积极派员参加省市县组织的年度安全执法业务培训,加快补齐一线监管执法人员专业短板。县应急局根据年度培训计划,将组织开展工贸监管执法干部专题业务培训,工业园区和存在重点企业的乡镇(街道)监管干部参加培训。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工贸行业企业数量多、安全基础差、底子薄,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偏高。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作为未来三年工贸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结合本地实际,逐年制定治本攻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年度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建立信息汇总、动态研判、晾晒通报、督导检查等机制。

(二)强化保障支撑。各地要把加强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力量建设作为抓好治本攻坚的重要保障。在监管人员方面,既要确保数量,也要强化能力;在执法装备方面,要结合实际配齐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等执法器材;在执法查处方面,要严格、规范执法,敢于动真碰硬;在技术支撑方面,大力选聘专兼职技术检查员,强化行业专家、技术服务机构支撑,提高排查整治专业性。

(三)强化系统治理。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既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也落实一批“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治本之策,从根本上补齐短板弱项,解决难点堵点问题;既要强化安全监督管理,也要积极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利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和微信小程序等多种渠道举报重大事故隐患。要注重发挥乡镇(街道)基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作用,共同做好非重点企业一般性检查、安全宣传等工作,推动监管服务向基层末梢延伸。

(四)强化舆论宣传。各地要加大工贸行业治本攻坚行动的宣传发动,大力营造浓厚工作氛围。积极发掘、总结、宣传、推广各地和工贸企业的典型经验做法和实践案例,注重以点带面,实施示范引领。要强力曝光涉及工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违法行为的典型执法案例,形成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

(五)强化工作实效。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治本攻坚各项具体任务的督导检查,确保方案实、措施实、责任实、成效实,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要针对各项具体任务,建立完善工作台账,对重大问题隐患实行“清单化”管理,实施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省市县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治本攻坚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整治行动开展不力、进展缓慢、问题隐患突出的地区将予以通报和约谈,督导检查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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