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我县获评一省级荣誉!

来源:江西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5-17 16:11:58

关于江西省第一批“无非法集资示范县

(市、区)”评审结果的通报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委信访局、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人行南昌中支、江西银保监局、江西证监局,各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


根据《“无非法集资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方案》(赣处非办字[2021]5号),省处非办牵头组织开展了全省第一批“无非法集资示范县(市、区)”评选工作。经各县(市、区)申报、各设区市初审、省级评选小组评选和社会公示,评选出庐山市等10个“无非法集资示范县(市、区)”,现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获评的县(市、区)再接再厉,争创更好成绩。请各相关单位加大对示范县(市、区)的支持力度,在信贷投放、金融产品创新、金融机构批设和考核评选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各地要广泛学习宣传示范创建的做法与成效,同时对标先进,创新举措,争取更多地区列入第二批“无非法集资示范县(市、区)”名单。


江西省第一批“无非法集资示范县(市、区)”名单:

庐山市、上栗县、万载县、崇义县、信丰县、铅山县、万年县、峡江县、广昌县、崇仁县


江西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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