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药经营许可证申领事项的公告
全县农药经营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667号令《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和《江西省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要求;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农药经营者应当按规定向县级农业主管部门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2018年8有1日以后,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仍然经营农药的,农业主管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确保我县农药经营许可证申领工作有序进行,自2018年4月起,全县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审核、办理工作,现将申领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条件要求
(一)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经历,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经营人员;
(二) 有不少于三十平方米的营业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仓储场所,并与其他商品、生活区域、饮用水源有效隔离; 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
(三)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应当配备通风、消防、预防中毒等设施,有与所经营农药品种、类别相适应的货架、柜台等展示、陈列的设施设备;
(四) 有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识别设备和用于记载农药购进、储存、销售等电子台账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五) 有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安全管理、安全防护、应急处置、仓储管理、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使用指导等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六) 经营限制使用农药许可证由江西省农业厅核发,
(七) 农药经营者及生产厂家需要设分支机构,必须在万载县农业局备案后设立。
(八) 有相应的配送能力。
二、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须提交的资质证明和材料
(一) 《万载县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二)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
(三) 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四) 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产权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及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
(五) 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
(六) 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
(七) 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
(八) 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同时提交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档。
三、申请经营限制使用农药条件
(一) 两年以上从事农学、植保、农药相关工作的经历证明;
(二) 明显识别的销售专柜、仓储场所及其配套的安全保障设施、设备清单及照片;
(三) 符合《江西省限制使用农药经营布局规划》。
四、申请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截止时间
农药经营许可证截止2018年7月10日;
限制使用农药许可证截止2018年5月11日。
五、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地址
万载县农业局二楼执法大队(马步乡布城村320国道旁)
联系人:邓新平 张修荑 7269521 13979581448
附:申请表格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