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载县教体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教体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万载县人民政府网站(教体局)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教体局联系(地址:阳乐大道3号,电话:8823458,邮编:3361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万载县教育体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同时积极对局秘书股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1.及时公开政务信息。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及时准确,内外并重,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载体,做到了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公开教育政府信息,方便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教育政府信息,切实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县教育局秘书股负责教育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等工作,坚持严格了信息发布流程,杜绝虚假信息和不完整信息的发布,确保网上发布信息内容完整、格式规范、归类准确,便于公众查询和阅读。
2.信息发布情况。县教育局所有公开信息都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了主动公开。一是对上级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文件政策,按规定不能在县政府网公开的,依托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开并作出解读。二是对涉及教育系统的学区划分、招生、考试、升学等公共服务信息情况,做好信息公开和咨询回复工作。一年来,公开了《江西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招聘公告》《江西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万载县2020年春季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2020年初中小学教师招聘面试实施方案》《万载县招聘中小学教师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关万载县2020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入闱人员体检岗前培训公告》《2020年城区中小学选调教师方案》《2020年万载中学选调初中教师公告》《2020年中考招生简章》《2020年高考招生章程》《江西省万载县教育局2020年度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报告》《2020年万载县教体系统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等群众关注度高的文件、方案、政策、法规。按照文件要求,还公开了教育系统“三公”经费的预决算情况,县直各教育单位、全县初中、中心小学的“三公”经费的预决算全部进行了公告。
(二)依申请公开
在局机关办公室设立教育咨询与投诉栏目,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2020年,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未发生复议、诉讼和申诉等情况,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中均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审核发布、信息公开统计等相关工作流程,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做到了应当公开的一定公开、可以公开的尽量公开。
(四)平台建设
除了利用县政府网公开信息、利用局机关政务党务公开栏公布信息外,还根据工作的需要在不同的平台予以公布,方便公众了解教育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县教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公正、公平、便民”机关形象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对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和充实,进一步落实工作职责,明确了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从而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为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 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1 |
21 |
2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1 |
-23 |
5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 |
11896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在政务公开工作中依然存在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等问题。2021年,我局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全面依法进行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群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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