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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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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我队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推进方式共九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万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办公室联系(地址:万载县将军东大道196号;邮编336100,电话:0795-8829211)。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3年万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县委、县政府和县公安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省、市、县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抓手,立足公安交警职能,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及涉及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健全组织机制,规范公开流程,强化平台建设,推进办事公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我大队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大队通过万载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42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万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向申请人进行答复说明。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上级要求对单位公开目录进行了完善调整,丰富和充实了相关内容,切实加强了信息发布、政务服务和回应关切水平。

(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正面引导舆论,提高了公安交警的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有力的回应了社会关切。及时准确公开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领域内容及时予以公开。二是通过政府网站、大队官方微博、大队官方抖音,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36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3618余人次,其中电话咨询2743余人次、网络咨询712余人次、值日警官咨询163余人次。使广大群众更多的了解车管、交管、事故处理工作业务流程及交管放管服落实、重大信息公告等相关内容,精准推送政务、警务公开事项,让人民群众满意,更好地推进我县辖区内道路交通环境有序、安全、畅通。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

一是县交警大队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辛集全同志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县交警大队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大队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二是大队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推进会议,全面压实责任。三是紧紧围绕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及公众关切,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方向、重点任务和具体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推动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742

行政强制

307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2.1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更新有时还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具体,公开的内容还比较单一,公开信息的数量还有待增加,相关工作还需进一步细化。下步我们积极改进,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不断加强理论学习,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工作要求,聚焦公安交管工作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学习传达信息公开的有关文件,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二是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程序,规范报送流程,通过各种形式开展解读,及时转载对政策文件精神解读到位的媒体文章,形成公安交管工作传播合力,增强政策的传播力、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3年我单位信息处理收费情况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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