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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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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由万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万载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交警大队联系(地址:万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电话:0795-8829211,邮编:3361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万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的要求。同时积极明确目标任务,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万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指定分管领导负责,专人专办,确保全面推进政务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截至20221231日,我大队通过万载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3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大队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已向申请人进行答复说明。

(三)政府信息管理 

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加强信息更新、及时、准确,发布内容的规范、完整,继续推进大队各项信息公开,加强规范性信息公开,推进规范性信息的及时公开,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 

(四)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抖单等发布平台,及时发布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的道路交通安全信息。

(五)监督保障

继续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总体考核工作之中,列为年度工作重点任务,同整体工作一并抓好、落实好。强化社会监督,完善政务公开制度,深入实际,加大对信息监督审核力度,注重实效,规范公开形式,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认真接待和处理来自广大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公开信息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一年来,交警大队通过政府网站、大队官方微博、大队官方抖音,共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16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3510余人次,其中电话咨询2600余人次、网络咨询700余人次、值日警官咨询210余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481

行政强制

 291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0.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7

0

2

0

9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二是对信息公开工作做的还不到位,致使一些新的、群众想立即知道的政府信息不能得到及时公开和更新、媒体利用效率相对较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单位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2年我单位信息处理收费情况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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