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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万载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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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我局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万载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anz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万载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宜春市万载县迎宾大道2680号,电话:0795-7102527,邮编:3361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有关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工作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

1.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引导预期

1)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我局围绕县委县政府重要部署,按照主动发声、正确发声、及时发声的要求,及时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2020年,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环境保护专栏网站上共发布《万载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县畜禽养殖禁止养区划定调整报告和调整方案的通知》《万载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万载县城区黑烟车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的通告》《关于公布万载县危险废物重点监管企业(2020年更新)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及相关解读材料,便于公众及时了解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动向。

2)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一是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对涉及我局各项工作的新闻报道或评论所引发的反应、言论、评论等综合舆论进行监测、研判、预警、处置和引导,积极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二是依法接受县人大、县政协监督,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2020年我局共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2件县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2.聚焦重点领域,促进政策落实

1)加强污染防治信息公开。通过县政府网站,每月公布万载县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及考核断面水质状况和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实时显示全县水质和空气质量指数及SO2、NO2、PM10、PM2.5、O3、CO等6项污染物浓度情况。加强环境重点监管对象、污染物排放、污染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公开,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过程全公开。强化生态环境执法信息公开,按照我局行政执法实施办法制度,严格开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

2)细化财政信息公开。我局持续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严格按照要求公开2020年度部门财政预算、2019年部门财政决算、2019年度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说明,推进部门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3.规范公开平台,优化服务功能

1)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我局持续推进政府网站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栏目信息发布时限,充实栏目信息,及时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我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围绕生态环境业务工作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生态环境问题,加强网站栏目建设,突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点。实时显示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等监测数据,持续做好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自然生态、固废危废监管、执法检查等栏目的信息更新。同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和保密工作相关规定,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

2)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平台作用,“万载环保”微信公众号,围绕我县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工作,全方位、多角度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和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不断拓展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渠道,有效促进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3)多平台助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通过新闻发布会、环保设施向群众公开,“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等多种平台,立体式、多方位地与媒体、群众互动交流,主动答疑释惑、释放权威信号。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收集产生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按要求及时签收、办理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申请人,保障群众对生态环境质量及相关工作情况的知悉权。2020年,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93条,在“万载环保”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89期131条,“万载环保”政务微博共发布信息7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    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3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3

-56

7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6

1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

42万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诉讼)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护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当前,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短板: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二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需加强。三是信息公开的方式不够多样,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对此,我局将从如下几方面加以改进,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主动性、全面性。一是继续发挥好政府网站的作用。依托政府网站建立的权威统一的政务信息公开平台,集中发布我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并根据规章制度的“立、改、废”等情况实行动态更新。二是不断改进政务公开方式。该“公开”的“公开”、该“上网”的“上网”、该“见报”的“见报”,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到达率和实效。三是持续深化学习,提升业务能力。组织全局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严格按照新条例、新办法要求,强化主动公开意识,及时准确公开信息,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四是进一步扩展信息公开范围。注重信息时效性,丰富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认真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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