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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供销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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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县供销社县行编制了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万载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anzai.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如有疑问,请联系万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地址:万载县万云假日酒店8楼;邮编:336100;电话0795-710291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万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供销社的精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聚焦做好三拼三促”工作、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及时、主动公开。我社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2022年,我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篇,其中政务动态30篇,本级政府与部门介绍1篇,财政预决算2篇,预算绩效管理1篇,公开指南1篇,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社2022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明确责任,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实时更新;二是加强队伍建设,要求各股室及时报送工作动态信息;三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在利用各种传统公开方式的同时,加强网上公开,方便群众了解相关信息

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社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质量,规范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充实公开内容。主要做法:

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全面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

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公开单位信息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

一是完善领导机构,落实责任,形成责任明晰、按级负责、层层落实、违责追究的工作机制,明确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公开程序,以及股室职责分工,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突出信息公开重点部门和重点内容,以满足广大群众需求。二是确定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对照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状,认真开展查漏补缺工作,加强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梳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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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

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2023年我社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完善和细化

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网络、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交通方面的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切实做到便民利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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