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高村镇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万载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村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高村镇高村街1号,电话:0795-8342001,邮编:336109)。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高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细化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增强解读回应,按时保质发布相关政务信息,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1.管理公开。公开了《行政确认事项》、《行政给付事项》、《行政许可事项》、《公共服务事项》、《高村镇行政执法依据清单》,对每项具体事项链接了设定依据和办事指南。公开了2021年行政处罚情况。
2.服务公开。公开了涉及便民服务大厅的《高村镇便民服务中心群众办事一本通》,方便群众根据需要办理具体业务。
3.结果公开。公开了高村镇2021年工作总结及2022年工作计划。
4.执行公开。公开了《高村镇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1年预算草案报告》。政府网政务动态定期更新各项重点任务、民生实事等的落实情况。另外公开了教育信息、扶贫信息、医疗信息、养老信息、环保信息、疫情信息等重点领域信息。
本年度我镇网站共主动公开各类重要政府信息160条。按类别具体为:公开指南更新2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政务动态更新27条,公告公示更新5条,统计数据更新1条,本级政府概况更新1条,机构职能更新4条,领导分工更新2条,政策文件更新9条,计划总结更新4条,解读回应更新1条,财政预决算更新4条,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更新1条,专项资金更新11条,行政执法依据更新5条,行政执法信息更新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更新60条,制度建设更新1条,重大决策更新1条,便民服务更新15条,营商环境更新1条,六稳六保更新2条。
(二)依申请公开
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了网络、信函、传真等申请渠道,针对依法申请的事项,将在法定期限内依法规范进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我镇打造了政务公开体验区,方便群众进行公开信息查询,建设了便民查阅点,群众可在信息公开资料架、政务公开专用电脑查询政务公开各项资料以及各类便民服务办理流程、根据需要填写代办事项申请;打造了政民互动服务点,可接待群众来访和当面办理依申请公开,同时设置了意见建议箱和建言登记办理登记册,方便群众及时反馈遇到的难点问题。全面梳理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并编制好目录在政府网站发布。
2.数字化管理
通过政务动态定期更新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并把完成的具体数据公布。加强各办工作联动,及时沟通现阶段重点信息和工作进展,加强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
严格保密审查,始终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等保密审查规定,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确保从源头上把好保密关。
4.规范性文件清理
2021年高村镇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
1.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
2021年,我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160条。
2.公开方式多样化
针对群众需求,拓展多样化公开方式,主要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站、镇村宣传栏、公示栏、工作站、微信群等及时传达最新政策和重点信息。
3.网站监管
制定并公开了《高村镇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规范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保证信息公开准确和安全。对政务指南、基础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保密审查等方面工作进行自查自审,常态化更新完善公开目录,推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建设。
(五)监督保障
高村镇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镇党政办配备2名干部专门负责日常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平台阵地建设工作,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根据人员、工作变动情况,实时更新各类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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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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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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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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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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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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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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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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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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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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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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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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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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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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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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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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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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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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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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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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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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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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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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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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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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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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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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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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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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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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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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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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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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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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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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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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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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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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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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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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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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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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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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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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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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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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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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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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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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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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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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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多数以文字形式,较少采用图片和表格来解读政策信息;二是由于由于经济条件限制,政务专区建设较为简单,与其他乡镇存在差距。
针对上述现象:高村镇将会及时整改,一是进一步创新完善信息公开方式,多采用图片与表格等形式对公开的政策、动态等信息进行解读,使公开信息通俗易懂,方便群众;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逐步争取配备更加优良的设施,将专区进一步完善,营造舒适的服务型政务公开专区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执行,信息处理费按照超额累进方式计算收费金额,采取按件计收或按量计收方式,2021年我镇信息处理收费情况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