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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科技局工作职责及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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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科技局工作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工作职责

1、研究提出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领域;负责县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推动全县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全县科技创新能力。

2、组织编制全县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3、研究提出科技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推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的科技创新体制和科技创新机制;指导部门、县、乡科技体制改革工作。

4、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优化科技资源的配置;负责归口管理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和科技外事经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

5、研究制订加强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重大基础性研究计划、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制定与组织实施。

6、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及应用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工作;指导科技成果转化;负责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等科技开发计划指南的制定并指导实施;归口管理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负责全县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促进高新技术出口及相关政策的制定。

7、参与编制县重大科学工程等科技基地的建设规划;编制和实施县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的计划。

8、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的遴选工作;会同组织、人事等部门组织实施县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

9、贯彻执行国家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县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计划及远景规划;负责政策双边和多边及有关国际组织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管理外国政府、国际科技组织有关对我县科技援助和我县对外科技援助的工作;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及台湾地区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10、研究提出制订科技法律、法规的建议;归口管理全县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制定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实行政策引导,推动科普工作发展;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的建立。

11、归口管理全县科技信息、大型精密仪器、科技保密、科技档案、科技统计和自然科学类期刊管理工作;对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进行管理。

12、负责全县的科技培训工作。

13、负责管理全县的防震减灾工作。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科技局为正科级单位,与防震减灾局合署办公。内设4个职能股室:秘书股、业务计划股、综合股(科技市场管理股)、国防科技动员办公室、防震减灾局。下辖4个副科级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局、科技开发交流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及有机农业研发中心。

行政编制:7人,其中: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8人,其中:技术市场开发交流中心1人、生产力促进中心3人、有机农业研发中心2人、科技情报站2人。

 

 

 

2016 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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