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由双桥镇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双桥镇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万载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anza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双桥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双桥镇千禧路,电话:0795-8872001,邮编:33610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双桥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0〕17号)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1、决策公开。镇民生实事票决制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发放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走访等方式,公开征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共征集到实事工程信息9条。2020年6月,票决制领导小组将征集到的实施工程项目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归类,筛选确定了候选项目6项,经双桥镇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全体参会代表酝酿、审议、投票表决。从9项双桥镇2020年度政府实事工程候选项目中选出了6项双桥镇2020年度政府实事工程。
2、管理公开。根据《万载县人民政府关于赋予乡镇(街道)首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的通知》(万府字[2020]90号)文件精神,对万载县赋予双桥镇首批67项县级审批服务执法权限指导目录进行了公示。
3、服务公开。公开了便民服务大厅管理制度,方便群众根据需要办理具体业务。同时我镇15村1社区均完善了党群服务中心建设,配备了便民服务员,专职解答、受理群众办理事项,有效地简化了办事流程,真正地实现了在家门口享受便民服务。
4、结果公开。公开了双桥镇民生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双桥镇2020年工作总结及2021年工作计划。
5、执行公开。已公开2019年财政预决算、2020年财政预算。政府网政务动态定期更新各项重点任务、民生实事等的落实情况。此外对教育、医疗救助、民政、扶贫、养老、土地流转、疫情防控、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了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1、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定并公开了《双桥镇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网络、信函、传真等申请渠道。针对依法申请的事项,均在法定期限内依法规范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1、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我镇在便民服务中心打造了政务公开体验区,方便群众查询服务信息、阅览政策信息。建设了便民服务查阅点,群众可在资料架查询政务公开各项资料以及各类便民服务办理流程、根据需要填写代办事项申请;设置了一个建议箱和建言登记办理登记册,方便群众及时反馈遇到的难点、堵点问题。全面梳理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并编制好目录在政府网站发布。
2、数字化管理。通过政务动态定期更新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并把完成的具体数据公布。加强各办工作联动,及时沟通现阶段重点信息和工作进展,加强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规范信息审核发布机制。制定并公开了《双桥镇信息公开制度》、《双桥镇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双桥镇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双桥镇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制度。严格保密审查,始终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公开”等保密审查规定,把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确保从源头上把好保密关。
4、规范性文件清理。
2020年我镇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四)平台建设
1、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2020年,我镇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61条。其中公开指南1条,工作动态信息36条,概况信息2条,法规文件2条,计划总结1条,财政信息1条,行政执法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决策预公开1条,解读回应2条,便民服务5条,制度建设4条。
2、公开方式多样化。针对群众需求,拓展多样化公开方式,主要通过政务信息公开网站、镇、村宣传栏、公示栏、党(村民)小组长会等及时传达最新政策和重点信息。
3、网站监管。制定并公开了《双桥镇信息审核制度》、《双桥镇政府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流程,保障信息公开准确和安全。对公开指南、概况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保密审查等方面工作进行自查自审,常态化更新完善主动公开目录,促进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建设。
(五)监督保障
镇党委、政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标责任制,镇党政办负责全镇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工作,各线办负责各自信息工作的报送管理工作,并把信息公开工作列为实绩考核的重要指标,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2 | 2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护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不够规范。如一些村、镇直单位主动报送信息不及时,部门之间沟通少、工作开展不平衡等。二是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没有设置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一定程度影响了工作质量;有些人员因工作任务较多,未能及时收集整理材料,致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滞后。
改进情况: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做好财政性资金、重大公共政策决策等信息的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人员的素质,切实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继续高标准、严要求地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