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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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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22年度统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政务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的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万载县统计局办公室,通信地址:万载县党政大楼703室;联系电话:8826821;邮政编码:336100

一、政务公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信息公开方面及时、准确地公开统计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情况下,标题简洁规范、格式正确无误、内容翔实丰富、归类准确清晰,方便公众查阅。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20条,其中文件公开3条。主要是通过万载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内容进行后更新,以及在万载统计网页上发布来完成。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依法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22年,我局注重依申请公开时效性、准确性、畅通性,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电话等咨询渠道,做好依申请公开案件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办理时与申请人逐个电话沟通联系,了解相关诉求,做到咨询的具体问题可以得到有效回应,全年共完成2件群众申请公开事项,均按规定作出答复。法定时限办结率100%,未引起行政复议和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政府信息管理体系。一是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结合万载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政府信息进行管理,不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的信息制度。二是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登记,并在对外公开前进行保密审查,防止泄密事件发生。三是涉及统计政策性文件、法律性文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做好国家、省、市和万载县的重要数据、文件解读,并按照要求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在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质量,规范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一是公开的内容服务性更强。我局加强政府网站与日常工作信息报送衔接,做好网站内容建设,持续提升政府网站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功能。进一步突出了重点工作,宣传重点。二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做了进一步的明确。三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的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五)政府信息监督保障情况

为落实走深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政务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加强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中心)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按时公开政府信息。二是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机构人员稳定性。同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由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协调信息发布,建立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承办、其他股室配合的推进体系。通过相对完善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统计数据发布管理制度等,促进了政务公开在监督保障方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三是提高思想认识,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和群众沟通交流的桥梁,通过政务公开,向广大群众发布统计信息,直观地让群众参与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公开渠道单一宣传不够,群众对统计工作熟悉度、认识度不高;主动公开信息内容研究不够深入,解读水平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强化各股室对政务公开文件的解读,拓宽解读形式;深入理解和掌握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抓好政务公开落实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2年我单位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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