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20年度统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总体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万载县统计局办公室,通信地址:万载县党政大楼703室;联系电话:8826821;邮政编码:336100。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更高层次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西工作的重要要求,根据《2020年万载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深入推进“五型”政府建设,结合“优环境、促发展”大讨论活动,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推进信息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正常、有效运转。
(一)加强领导,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列为全年重点工作之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机构人员构成的稳定性。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由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信息发布工作,基本建立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承办、其他科室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同时我局通过建立健全统计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统计数据发布管理制度等,不断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质量。一是围绕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政务阳光透明。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重大行政决策、对企业执法检查、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能等进一步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强化信息发布保密审批,规定信息发布实行书面审批,按县保密局的要求,在信息发布之前做好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的登记审批工作,就信息名称、发布形式提出意见,文件、通知、工作动态类由办公室初审,统计分析、统计数据类由综合股进行初审,最终报分管领导审批确定后再发布。防止保密审查与信息公开发布脱节,做到了“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四是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制订了万载县统计局舆情管理办法,落实责任科室、责任人,并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五是根据县编办的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在万载政务服务网上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等内容。
(三)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在认真做好常规主动公开信息的加载、更新的同时,落实年度工作任务,明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精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每季度定期向县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信息公开情况。为了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丰富公开载体,在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云和统计信息网这两个“主战场”之外,加强统计数据解读和权威数据发布,编印《2019年度统计公报》《2019年度统计年鉴》全面反映2019年万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编印《2020年统计月报》《统计快讯》《统计专报》等产品,及时为县领导、各部门及乡镇(街道)提供月度、季度主要经济指标。
(四)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标题简洁规范、格式正确无误、内容翔实丰富、归类准确清晰,方便公众查阅的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截止2020年年末,主动公开信息127条。其中通过对万载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的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68条,通过市统计网页上发布156条,通过省统计网页上发布109条。2020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5 | 582239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通过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完善公开目录、信息公开及时性等方面,距上级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我们将: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
三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发挥政府公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网上公开的范围,及时更新网站内容,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