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以来,株潭镇始终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密切与群众的联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较好的完成了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以来,我镇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公开、透明、规范、廉洁、高效”为目标,以群众满意为最基本要求,健全机制,拓宽渠道,坚持领导把关,专人负责的原则,着力构建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效推动全局整体工作提高。
一是明确工作纪律。建立健全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配套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
二是规范发布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建立《株潭镇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表》,记录每一个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在公开前报领导审批,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三是明确工作职责。指定党政办专人负责信息更新、疏导澄清,及时回复网友咨询、更新动态信息以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等工作,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
二、《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作情况
(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条,其中工作动态、攻坚概况等44条,财经信息、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相关工作分工信息4条,基本完成工作任务。
(二)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镇无受理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自《条例》施行以来,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收费或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镇无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株潭镇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问题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二是对依申请公开申请范围的界定和信息公开的范围把握有待进一步探索;三是主动公开中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公开数量不够。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阶段我镇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
一是坚持拓宽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
二是坚持学习提高。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认真领会实质,严格把握要求,增强领导干部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政治责任感。
三是坚持互动交流。多借鉴学习先进地方和部门的经验,优化服务、强化管理、规范程序,紧紧围绕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关注的难点问题开展工作,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公开数量、质量“双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8年,我镇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株潭镇人民政府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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