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载县行政审批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 2021-01-20 09:5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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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省审改办《关于确定全省第三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单位的通知》(赣审改办发20194)、《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丰城市、万载县和宜春经开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赣办字〔202025号)和《宜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组建万载县行政审批局的批复》(宜市编办文〔2020113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万载县行政审批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万载县行政审批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县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制定行政审批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县级部门划转和上级部门下放的投资项目、建设工程、市场准入、社会事务、交通农林水等方面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和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行政审批涉及的联合办理和“一链式”办理,统一协调进驻部门窗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

(四)负责规范全县行政审批行为,对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流程进行规范和优化,推进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

(五)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受理、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六)负责对进驻窗口行政审批、公共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和绩效考核;负责各专业服务大厅和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指导考核工作。负责受理行政审批及其他政务服务方面的投诉举报,并负责做好承办、转办和督办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

(七)负责县政府服务热线(12345热线)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监督考核等工作;管理县政府服务热线中心,协调解决政府服务热线工作中有关问题,促进热线平台规范、有效运行。

(八)负责协调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负责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制定进场交易服务、场内管理制度;提供场内交易服务,规范场内交易管理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万载县行政审批局应及时向各职能部门通报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便于职能部门对办结的审批事项实施后续监管。

2.各职能部门要及时将上级部门下发的涉及行政审批相关事项的文件及时转送万载县行政审批局,积极协调涉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

3.审批职能划转后,各职能部门相应职能转向制定并实施行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有关政策和行业标准,推动行业发展,加强行政审批后续的市场监管,加强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等。

4.万载县行政审批局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目录管理,根据国务院和省、市、县对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第四条万载县行政审批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秘、会务、党建、组织人事、机关考核、政务督查、宣传、综治、文明创建、后勤保障及综合性事务的协调、对外联系和接待等工作。负责全局审批业务档案资料(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以及公共资源交易档案资料、政府采购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管理工作,档案的调阅和查询等工作。负责履行财会工作职责,执行财务制度和纪律,监督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年度预决算工作,编制财务费用使用计划;负责日常财务报账工作,财会账目账册管理和归档;负责相关收费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债权和债务管理;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执行和监督收支手续和经费管理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监管协调股)

负责牵头起草制定行政服务方面综合性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等工作;参与制定涉及的地方法规、规章、中长期发展规划等工作;负责承接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新增、下放、取消等行政审批事项;负责政策的综合研究与调研;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清理及上报备案、汇编工作;负责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承担或参与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法律事务。

负责牵头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联审联批工作运行机制;负责牵头对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的时限压缩、环节优化、流程再造、“一链办理”改革等工作;负责协调并联审批项目的一窗受理、材料流转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运行监管及数据统计分析。

(三)督查考核股(网络信息股)

负责制定巡查、督查考核办法;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的日常巡查、效能督查、综合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大厅服务对象的投诉处置工作;负责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牵头负责全县各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县本级部门专业办事大厅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涉及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业务指导以及监督、考核等工作。

负责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信息化系统业务培训,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管理;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线上录入和指导工作;负责“赣服通”万载分厅建设相关工作;协调审批信息化系统与相关部门对接。

(四)审批一股

负责发改、工业信息、商务、城管、财政、应急管理、住建(人防)、自然资源、林业等领域投资立项类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和与行政许可关联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

(五)审批二股

负责住建、民宗、交通、水利、市政、文广新旅、规划建设、林业、民政等领域建设工程类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和与行政许可关联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

(六)审批三股

负责交通(除建设工程行政许可)、农业农村、林业(除建设工程行政许可)、水利(除建设工程行政许可)等领域交通农林水类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和与行政许可关联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

(七)审批四股

负责卫健、民政、人社、教体、文广新旅、档案、民宗、司法、退役军人、医保、扶贫等领域社会事务类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和与行政许可关联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

(八)审批五股

负责市监、文广新旅、人社、教体、商务、粮食、金融等领域市场准入类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和与行政许可关联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

各审批股室分别牵头负责涉及审批的勘验、专家评审工作;牵头负责联合审批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审批资料的收集整理、送达归档和“审管互动”信息推送与接收工作;负责业务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考核工作;负责与对应监管职能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的联系、对接、协调和反馈等工作;负责与相应条管部门办理的审批事项的组织协调。

第五条万载县行政审批局行政编制6名,工勤编制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六条其他事项

万载县行政审批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能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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