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载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来源: 万载县文广新旅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 2024-01-29 15:55:00
主要负责人: 吴媛 职  务: 党委书记、局长
办公电话: 0795-8823486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 万载县小北关路286号
工作职能:

    根据《中共宜春市委办公室、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载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宜办字〔2019〕10号),《中共万载县委办公室万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万载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万办字〔20195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万载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万载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关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版权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统筹规划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事业及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推进文化和旅游强县建设。

3.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协调全县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和大型旅游促销活动,指导全县重点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和其他旅游线路的开发和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及市场推广,制定全县旅游市场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4.指导、管理全县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指导推进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9.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负责国家、省颁布实施的旅游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方面的标准在我县的实施。负责全县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全县旅游经济运行监测。负责审核我县经营国内旅行业务的旅行社的设立,规范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与服务行为,受理旅游质量投诉,组织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制度和等级评定制度以及指导职业培训工作。

10.负责指导、协调全县不可移动文物(包括附属文物)的管理、保护、抢救、研究及勘探发掘等工作。

11.负责指导、协调全县博物馆收藏、研究、展示等工作,负责可移动文物及社会文物管理保护等工作。

12.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重大案件,维护市场秩序。

13.指导、管理全县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对外及港澳台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动。

14.组织实施广播电视重大工程;负责对全县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行业监管,会同有关部门对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负责影视动漫和网络视听中的动漫节目管理;负责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接收监管;负责对电影发行、放映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15.负责全县新闻出版活动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著作权管理,调解著作权纠纷,组织查处全县重大著作权侵权案件;负责受理出版物的鉴定;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16.指导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工作。

17.指导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版权行业协会和文化类社会组织的业务活动。

18.制定“扫黄打非”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专项治理及案件的查处工作。

19.负责全县“农家书屋”和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建设及日常管理。

20.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1.有关职责分工。

1)与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负责文化旅游系统所

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指导和监督文化旅游市场、文化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协同有关部门指导、检查、监督旅游景区、旅行社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文化旅游市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管理。

2)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关职责分工。负责制定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人才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和对外文化旅游交流工作。

内设机构

主要职责

实施部门

办公地点

工作时间

联系电话

负责人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文书档案、保密、机要、督查、应急值班、后勤保障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要文件、材料的起草和重大活动、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局系统机构编制、岗位设置、人事人才管理、职称评审等工作;牵头组织议案、提案办理工作;承担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综治、精神文明、节能、信访、计生、安全、法制等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编制工作和相关经费收支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本局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制度;负责编制、汇总本局财务、统计报表及工资福利管理;负责统计、财政、审计、税务相关业务的协调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股(法制股)


万载县小北关路286号文广新旅局办公大楼301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 12:00,14:30- 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0795—8823486

负责人:李玉莲

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电和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政策和产业信用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拟订和监督实施文化、旅游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广电产业和新闻出版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广电、新闻出版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牵头组织文化、旅游、广电和新闻出版经济运行统计、综合分析工作;指导推进文化、旅游产业集群和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建设工作;负责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负责统筹协调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全县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目的地和旅游项目的规划、开发、建设和管理等工作;参与重大文化、旅游项目论证、指导和推进工作,协调推进文化、旅游产业项目建设;负责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编制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旅游景区开放开发工作;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工作;负责全县旅游度假区、国家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乡村旅游点、温泉旅游点、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生态旅游示范区、旅游风情小镇等品牌创建工作;负责旅游厕所革命工作;负责引导全县文化、旅游业利用外资和社会投资;研究制定全县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和出境旅游市场开发战略;承担国内、国际及港澳台旅游市场开发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指导全县旅游市场营销活动;承担文化和旅游新闻宣传工作;承担旅游宣传推广和重大活动组织协调工作;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创意产品和旅游文艺项目开发工作;负责日常文化和旅游外事联络工作;拟订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计划、措施;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及宣传推广工作;指导协调红色旅游相关工作。








产业发展股







万载县小北关路286号文广新旅局办公大楼201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 12:00,14:30- 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0795—8803010

负责人:李枫逸

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和推动全县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工作;负责监督实施国家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标准;指导全县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全县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及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性重大群众文化活动;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其代表性传承人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推荐、申报和传播工作。拟订全县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舞台表演和各艺术门类的创作与生产;指导全县艺术研究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及重大文化艺术活动;组织协调全县送戏下乡、戏曲进校园工作;负责起草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文物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管理、指导、监督重点考古发掘和文物保护单位维修及开发利用等业务;承办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市级、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文化遗产推荐、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推荐、申报工作;规划、指导文物博物馆、纪念馆等单位的业务建设;指导和协调文物拍卖、进出境和鉴定管理工作;依法对全县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管理和保护,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文物安全保卫工作。




公共服务股(非物质文化遗产股)


万载县小北关路286号文广新旅局办公大楼202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 12:00,14:30- 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0795—8803011

负责人:宋琦

拟订广播影视发展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县广播电视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并实施监督;推进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等传播覆盖体系建设;协调推进全县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和重大科技工程项目攻关;拟订全县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科技发展政策、规划、行业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电影电视剧制作、播出、传输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审查本县立项拍摄的电影电视剧、引进电影电视剧和对外合拍电影电视剧(含动画片)的内容;组织实施全县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指导、协调电影电视剧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全县重大电影电视剧展映、放映、摄制活动;指导、监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宣传;负责对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技术保障,节目栏目内容审核及质量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和协调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等重大工程;指导和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监管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和接收。负责广播电视开办群众性参与的直播节目的审核和检查;负责对全县播出机构开办广播影视节目栏目、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含IP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视听节目)的内容审核及质量监督管理;拟订广播电视有关安全制度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广播电视节目栏目创优评优工作;指导广播电视学术团体开展工作;承担报纸(报社)和期刊(期刊社)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编印管理;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国内新闻单位驻万载和县内新闻单位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的监管;组织对县内报纸、期刊内容的审读和舆情分析工作。承担全县新闻记者证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重大新闻违法活动。承担全县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单位和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对全县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游戏的内容和质量进行监管;承担全县印刷、复制单位、出版物发行单位和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纠正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承担全县新闻出版统计工作;拟订全县著作权保护管理使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授权审核登记著作权,组织查处著作权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组织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农家书屋建设工作。拟订全县出版物市场和互联网“扫黄打非”的方针政策与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跨部门、跨地区的“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承办打击侵权盗版和“扫黄打非”举报奖励的有关工作;承担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广电新闻出版股(县“扫黄打非”办)









万载县小北关路286文广新旅局办公大楼203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 12:00,14:30- 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0795—8803012

负责人:付耐生

负责对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等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市场安全工作,组织编制文化市场、旅游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旅游行业服务质量的提升、监督管理和市场秩序,协调推进文明旅游;负责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导游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和管理工作;参与协调指导旅游价格和旅游保险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假日旅游工作;负责承办由县政府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审批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听证等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股(行政审批股)

万载县小北关路286号文广新旅局办公大楼102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 12:00,14:30- 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0795—8803015

负责人:赖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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