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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赤兴乡浙桥村搭建跨越架工作“3·18”高处坠落一般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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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8日,万载县赤兴乡浙桥村35kV线路B1-B2跨越点附近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3.5万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县委、县政府事故调查相关要求,为及时查明事故原因、认定事故性质、划定事故责任,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严防同类事故发生,10月30日,万载县人民政府成立万载县双赤(双桥镇-赤兴乡)电力建设项目“3·18”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易成生任调查组组长,抽调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供电公司、县总工会、赤兴乡人民政府等单位相关人员为成员,对该起事故进行了调查。事故调查组通过开展现场勘验、调查取证、人员问询、专家论证等工作,查明了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性质以及相关单位人员责任,提出了防范整改措施。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事故有关单位情况

(一)工程概况

江西宜春双桥至赤兴35kV线路新建工程建设规模:1.35kV赤兴变扩建35kV间隔1个,利旧备用间隔1个,同时新增2台单相PT;2.新建双桥潭口入赤兴变35kV架空线路,全长1.34km(其中破口35kV双口线处0.47km采用单回路,其他0.87km按双回路设计),采用JL/G1A/-150/25导线,合计9基铁塔;3.新建单回电缆线路0.02km,采用ZC-YJV22-26/35-3×240电缆。工程于2024年7月开工建设,2025年5月竣工投运。

(二)招投标情况

该工程由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组织招标并于2024年6月下达中标通知书,2024年7月江西三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万载分公司与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万载县供电分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承接施工任务,湖南新阳电力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是江西三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万载分公司的服务类框架中标单位,通过签订分包合同开工建设。

)事故有关单位情况

1.施工单位:湖南新阳电力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法人傅爱新,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施工劳务不分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及有效期:(湘)JZ安许证字〔2015〕000543、2025年9月6日。阳辉为湖南新阳电力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双桥至赤兴35kV线路新建工程施工负责人。

2.监理单位:江西新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虞冰,公司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可从事电力等建设项目监理咨询工作。2024年7月江西新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了监理项目部,任命马雅连为总监理工程师,项目安全总监孙同,安全监理工程师张旺兵,专业监理工程师章建平。

)跨越架搭设班组情况

跨越架搭设班组为线路班,班组负责人刘辉,班组安全员黄志勇,班组技术员喻科军,班员李发庆、李威、赵兵兵、李财源、向少红、刘治求等。

)跨越架搭设情况

2025年3月18日,计划在B1-B2跨越点施工作业搭设跨越架,B1-B2跨越点当天办理了施工作业票,开始工作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6点36分,工作结束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8点26分。李发庆等三名工友完成B1-B2跨越架搭任务后,在吃完中午饭后12点钟左右,前往#6桩位跨越点开展跨越架搭建作业,2025年3月18日中午12点45分,李发庆在作业过程中未系安全带,发生高空坠落受伤。

)现场勘验情况

经调查组问询及现场勘查,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现场跨越架照片。2025年3月18日,计划在B1-B2跨越点施工作业搭设跨越架,当天办理了施工作业票,开始工作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6点36分,工作结束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8点26分,施工作业票终结。李发庆等跨越架搭建施工作业人员在完成当日计划内的施工作业任务后,李发庆等三名工友又去#6桩位跨越点开展跨越架搭建作业,12点45分左右李发庆在作业过程中未系安全带,发生高空坠落受伤。12点52分赵茂勇拨打120电话,13点30分120急救车将李发庆送到县人民医院,县人民医院进行检查后建议送宜春市人民医院治疗,15点30分120急救车将李发庆送到市人民医院治疗。

二、事故发生经过、事故救援、善后及谎报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5年3月18日,湖南新阳电力工程发展有限公司计划在B1-B2跨越点施工作业,其中需要搭设跨越架,朱文斌聘请李发庆等跨越架施工作业人员在完成当日计划内的施工作业任务后,作业人员又在#6桩位跨越点开展跨越架搭建作业。2025年3月18日中午12点45分左右,李发庆在作业过程中未系安全带,不慎发生高空坠落受伤。

(二)事故救援及善后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赵茂勇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立即呼叫其他工友协助救援,并于3月18日12点52分拨打了万载县人民医院120急救电话,请求专业医疗救援。13点30分,120救护车抵达事故现场,对伤者李发庆进行了初步的医疗处理和稳定了病情。随后,在14点30分,赵茂勇随同120救护车将伤者李发庆送往万载县人民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和治疗。到达万载县人民医院后,医生对伤者李发庆进行了全面检查,鉴于其伤势严重,医生建议尽快将其转至宜春市人民医院进行专业治疗,伤者李发庆于当日15点30分被转至宜春市人民医院接受进一步治疗。伤者李发庆脊椎骨受损无法站立,经过及时有效的治疗,伤者正在宜春市人民医院的疗养院接受持续的治疗和康复。鉴于伤者李发庆仍在治疗中,且医疗费用及后续康复费用尚未明确,涉事公司目前尚未与伤者或其家属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协议,涉事公司表示将继续关注伤者的治疗进展,积极与伤者及其家属沟通,争取尽快就赔偿问题达成共识,确保伤者得到妥善的照顾和合理的赔偿。

(三)事故信息报送瞒报情况

事故发生后,跨越架分包负责人朱文斌未第一时间向湖南新阳电力工程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阳辉报告,于2025年3月19日才电话告知阳辉,阳辉得知此事后,因自身认知不足,未向属地政府和部门报告。

(四)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事故共造成1人受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合计23.5万元,受伤人员具体信息为:李发庆,男,40岁,汉族,身份证号码为52222819851114XXXX,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沙子街道白泥村青龙组,目前伤者病情稳定,在宜春市人民医院进行康复治疗。

三、事故原因分析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一是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定。李发庆等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在完成当日计划内的施工作业任务后,又在#6桩位跨越点开展跨越架搭建作业,且李发庆在作业过程中未系安全带,高空作业失去保护发生高空坠落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二是企业安全管理不规范。湖南新阳电力工程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不严格,对分包人员管理疏松,对聘用人员教育安全管理不规范。

(二)间接原因

1.湖南新阳电力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不到位,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执行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对班组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不到位;现场管理负责人对作业现场管理不严,未及时发现和制止李发庆等跨越架施工作业人员在完成当日计划内的施工作业任务后又在#6桩位跨越点开展跨越架搭建作业行为。

2.江西新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督施工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制止施工人员在#6桩位跨越点开展跨越架搭建作业行为。

(三)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认定,湖南新阳电力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宜春双桥至赤兴35kV线路新建工程“3·18”高处坠落,造成一人受伤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对有关单位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1.阳辉,男,43岁,湖南新阳电力有限公司万载项目部分包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班组安全管理责任不到位,对事发当天工人改变作业内容疏于管理,对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五)、(六)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且因其涉嫌瞒报,建议由万载县应急管理部门对其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

2.朱文斌,男,31岁,新建项目双桥潭口现场施工承包人 ,组织班组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对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不力,建议向湖南新阳电力有限公司作出深刻检查。

五、事故整改及防范措施

(一)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建立高空作业规范操作和安全监管等相关制度。要认真吸取湖南新阳电力工程发展有限公司江西宜春双桥至赤兴35kV线路新建工程“3·18”高空坠落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按照三管三必须等要求,严格督促高空作业必须按计划任务开展,不得擅自计划外作业;高空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和有安全监管人员在场监管,严防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二)电力建设工程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设单位要健全安全生产组织和管理机制,严格落实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组织、协调、监督职责;要立即开展对建设工程项目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强监督检查,严格实施施工现场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要严格履行工程分包管理责任,将分包单位纳入工程安全管理体系,严禁施工单位转包和违法分包、严禁以包代管。要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施工作业规范化,扎实做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三)电力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监理职责。电力建设工程监理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履行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要组织或参加安全检查活动,掌握现场安全生产动态,建立安全管理台账,按要求规范填写监理日志。要严格对建设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劳务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及人员资质、现场作业人员配置是否满足安全施工要求进行审查;对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特殊作业和危险作业进行旁站监理,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进行现场监理。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和政府报告。

万载县双赤(双桥镇-赤兴乡)电力建设项目

“3·18”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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