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入河排污口管理技术导则》及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明确全省入河排污口分级审批权限的通知》(赣环水体字〔2023〕61号)的规定,经研究,我局拟对《万载县株潭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简称《论证报告》)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4日。
如有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5-7102515
联系地址:宜春市万载生态环境局301室(宜春市万载县迎宾大道2680号)
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表
项目名称 |
万载县株潭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
设置地点 |
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株潭镇集镇锦江左岸(东经114°10′39.567″,北纬28°03′7.107″) |
建设单位 |
万载县城盛投资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 |
宜春市益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入河排污口概况 |
排污口设置类型:新建 排污口分类: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排放方式:连续 入河方式:管道 排污规模:2500m3/d 排放标准: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B标准 排入水体基本情况:纳污水体水功能区划为锦河宜春—万载保留区,水质保护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水污染物浓度(mg/L):化学需氧量≤60mg/L、氨氮≤8mg/L、总磷≤1mg/L、BOD5≤20mg/L、SS≤20mg/L、总氮≤20mg/L。 污染物排放总量(t/a):化学需氧量为54.75t/a,氨氮为7.30t/a,总磷为0.913t/a,BOD5为18.25t/a,SS为18.25t/a,总氮为18.25t/a。 |
宜春市万载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