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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万益环保万载锂渣及长石粉压榨泥消纳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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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万益环保万载锂渣及长石粉压榨泥消纳场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38日-2022年3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7102751(环评股)

通讯地址:万载县迎宾大道(336100)

项目名称

万益环保万载锂渣及长石粉压榨泥消纳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三兴镇石蛇村

建设单位

万载万益环保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西兴晟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万益环保万载锂渣及长石粉压榨泥消纳场建设项目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万载县三兴镇石蛇村,中心地理位置为东经114°3127.793″,北纬28°1154.143″,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均属于环保投资。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建设用地约334858.83m2,总库容550m3,其中锂渣库区约360m3,长石粉和压榨泥库区约190m3。堆存锂渣约576t,长石粉约249.7t,压榨泥约69.7t,消纳场服务期限约8.5年,主要收纳万载县新能源企业碳酸锂加工产生的经鉴定属于一般工业固废的锂渣和选矿企业产生的长石粉和压榨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相应的成熟可行工艺处理,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处理效率、排气口的设置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应的管理要求,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车辆运输扬尘、固废装卸扬尘、填埋作业扬尘采取密闭运输、洒水抑尘、道路硬化、控制车速、降低物料卸料高差;定期对物料洒水,保持物料湿度;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大风天气禁止卸料作业、严格控制回填工作面、及时时实施苫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确保运营期填埋场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本项目洗车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渗滤液废水经渗滤液污水处理站处理经在线和手工监测达标后回用于万载永益锂业有限公司(选矿回用水),富余部分以一企一管的形式将污水接入污水提升泵站后引入鹅峰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外排至锦江。本项目总排口中的pHBOD5SSCOD、氨氮、TPTN执行鹅峰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汞、镉、六价铬、砷、铅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铁、氯化物、硫酸盐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2中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镍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3中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石油类、LAS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限值,铬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2中标准限值,锌、铜、挥发酚、锰、银、铍、硒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选择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铊出水参照湖南省《工业废水铊污染物排放标准》(DB43/968-2021)的特别排放限值,氟化物参照《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溶解性总固体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 (GBT31962-2015)中的B级标准。项目废水回用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的“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震、隔声、吸声、消声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场区绿化,场界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严格履行锂渣、污泥等固废属性鉴定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相关环保手续,具有危险废物性质的原料及产生的危险废物在贮存过程中应认真落实相关环保要求,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综合利用或处置。

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五)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各工艺废气排气筒高度必须满足相应标准和《报告书》的要求,按要求设置采样口。

(六)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应满足《报告书》提出的要求,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七)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确定,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控制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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