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岭宸电力万载电力设备5G天线配件和五金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岭宸电力万载电力设备5G天线配件和五金配件生产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4日-2023年11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7102751(环评股)
通讯地址:万载县迎宾大道(336100)
项目名称 |
岭宸电力万载电力设备5G天线配件和五金配件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万载县工业园振兴路88号 |
建设单位 |
江西岭宸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西斐然向风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江西岭宸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已通过万载县行政审批局为岭宸电力万载电力设备5G天线配件和五金配件生产项目出具的备案文件,项目代码:2020-360922-44-03-049063,同意实施岭宸电力万载电力设备5G天线配件和五金配件生产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生产车间、仓储区和配套办公及生活设施等。本项目为电力设备5G天线配件和五金配件生产项目。 岭宸电力万载电力设备5G天线配件和五金配件生产项目位于江西省万载县工业园振兴路88号,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30′19.087″、北纬28°8′16.624″,项目总占地面积12182.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595m2。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0.64%。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车间、仓储区、供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化粪池)、废气处理设施(喷塑生产线自带二级滤筒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1)、15m高排气筒(DA002))、噪声处理设施(隔声、消声、减震)、固废处理设施(10m2一般固废暂存处;生活垃圾收集桶;危废暂存间10m2)等环保工程。营运期间主要为利用火花机、线割机、钻床、磨床对原材料进行钻孔等加工处理生产模具;电力设备、五金配件和5G天线配件经切割-剪版-冲压-折弯-焊接-倒角-攻牙-成型-喷塑-烘干固化-组装-全检-包装入库待售等工艺流程。年产100万套电力设备、300万套五金配件以及100万副5G天线配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二中标准及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有机废气参照执行天津市《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中其他行业排放限值;厂房外(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天然气燃烧废气烟尘参照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园区污水处理厂综合污水接管标准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排污管网排入万载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后外排至锦江。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隔声、吸声、消声措施,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 (四)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职工生活垃圾于指定地点存放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金属边角料、不合格品、焊渣经收集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后外售综合利用,包装废料收集后外售,喷塑粉收集暂存至固废暂存间,回用于生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废滤芯经厂家回收,油水混合物、废活性炭、废油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厂区内设置足够容积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设计、建设和运行须满足危险废物管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五)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识牌,各工艺废气排气筒高度必须满足相应标准和《报告表》的要求,按要求设置采样口。 (六)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项目环境防护距离应满足《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外扩50m范围内的区域,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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