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村镇2023年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
经镇政府研究,现将《高村镇2023年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高村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0日
高村镇2023年饮水安全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我镇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万载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镇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省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引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坚持“以人为本,饮水安全与保护优先”的指导思想,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措施果断、加强合作的原则,规范和强化我镇对饮用水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建立和完善我镇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协调一致的饮用水源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
二、编制目的
为应对我镇饮水突发事件,建立健全我镇饮水安全应急机制,正确应对和高效处置饮水安全突发性事件,最大限度减少损失,保障全镇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促进全镇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万载县农村饮水安全应急预案》和我镇饮水安全实际情况,特编制本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各村、各单位集中式或分散式供水的水源地发生的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控制和处置。
四、工作原则
饮用安全应急处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镇域饮水安全保护管理工作由镇人民政府负总责,各村、各单位各负其啧。
五、等级划分
根据对环境污染、人体危害、经济损失、社会影响的程度,将饮用水源突发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环境事件四级。
(一)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含30人,下同),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6.因危险化学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不含30人,下同),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大面积污染,或镇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三)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四)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1.发生3人以下死亡,中毒(重伤)1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镇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六、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高村镇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镇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镇涉及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领导和派出所长任副组长,镇直办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后附名单)。
(二)现场指挥机构
1.办事机构
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林水办,主要负责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联络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遇到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了解情况,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落实全镇涉及饮用水源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2.工作机构
镇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饮用水源的监督管理和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镇农林水办负责协调和指导村组做好涉及饮用水源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相关工作,配合县水利局做好涉及地表水和生活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工作,确保生活饮用水源安全。负责严格做好各村水井和水质常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调度和保障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村、组的农户饮用水供应工作。负责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立即监测和找出污染源,跟踪污染动态情况,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科学的处理对策。派出所负责指导、协调、组织重、特大涉及饮用水源突发事件,配合县公安机关对事件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工作,负责清理和维护交通秩序,维护事发地社会治安,保障应急工作顺利进行,负责为救护车、送水车、抢险车应急交通工具提供便捷畅通的运输通道,确保应急人员和物资迅速到达。 镇财政所根据有关规定保障经费足额到位,确保重、特大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预防、监测、处置等工作的正常进行,并监督资金的使用。卫生院负责组织协调重、特大涉及饮用水源突发事件的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及时为县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尽力减少人员伤害。镇党政办负责对外新闻媒体报道,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各村委会负责日常水源供应周边环境监测,发现涉及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及时报告,同时配合镇、县有关部门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应对、处置工作。
七、预防与预警
(一)预防
1.信息报告
各村、各单位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发生在辖区境外和辖区内有可能对我镇饮用水源造成环境影响事件信息的收集与上报。
2.预防措施
(1)各村、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饮水安全工程及设施的检查维修,定期对辖区范围内的饮水安全工程及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
(2)各村、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水源状况检查,对辖区范围内易出现水源枯竭、水质污染的区域,要定期进行检测。
(二)预警
1.预警
涉及饮用水源突发事件预警等级划分标准(1)Ⅰ级(特大):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贮运中发生泄漏或补给水源严重污染,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100人以上的污染事故;因环境突发事件使城区主要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严重影响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的污染事故。(2)Ⅱ级(重大):因环境突发事件造成饮用水源污染,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污染事故;因重要河流、水库大面积污染使主要城镇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的污染事故。(3)Ⅲ级(较大):因饮用水源污染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50人以下,使主要镇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4)Ⅳ级(一般):因饮用水源污染造成3人以下死亡,使村镇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2.预警发布 镇应急办公室在收到灾害预警信息时,根据突发安全饮水事件的类型、不同预警级别,起始时间以及影响范围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应对,达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目的。
3.应急响应 各村、各单位一旦发现饮用水源突发事件,应立即向镇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成立处置工作组,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4.处置
(1)先期处置
对本辖区内发生的饮用水源污染事件,无论级别高低、规模大小、损害轻重,镇政府都必须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先期处置,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并迅速向县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2)应急处置 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接到饮用水源突发事件报告后,无论级别高低、规模大小,都要迅速通知各村各单位关闭污染水源,接通备用水源,同时根据污染程度、预警级别,确定单位暂停生产用水,确保人民群众正常供水和饮用水安全。
(3)后期处置 在对饮用水源污染事件进行应急处置的同时,要迅速采取措施,对需要进行救济救助的,及时组织救济救助,尽快恢复当地正常的社会秩序,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卫生院要做好灾害事故现场的消毒与疫情的监控工作,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征用的救治、救援物资,交通工具及设施、设备等,应依据有关标准和程序给予补偿。 对在饮用水源突发事件中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应依据有关政策予以救助或补偿,因参加饮用水源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导致伤残或死亡的,其抚恤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4)应急结束 饮用水源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基本完成,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消除,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指挥应邀请专家咨询组和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进行检查(检测)、分析评估,认为应当结束应急状态的,要及时向镇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建议,镇饮水安全应急领导小组据此建议决定是否结束应急状态。
八、处置突发饮用水源事故程序
(一)迅速报告
在接到事故报警后,值班人员要详细做好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及其状况,迅速核实情况。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时间内向镇分管领导报告,对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发生的事故,由镇应急领导小组在1小时内向县政府和上级有关单位报告,必要时在1小时内通知各村、各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小受害范围。各村、各单位应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快速出击
接到报告后,镇应急领导小组指令现场应急处置组和应急现场监测组携带污染事故专用应急监察、监测设备,在最短时间内(最长不得超过1小时)赶赴现场,启动应急监测预案。如遇有装载毒性化学品的车辆在水源地内翻车并泄漏,则立即通知供水村组、单位停止对水源的取水,启动应急处置工作预案。
(三)现场控制
各应急成员单位到达现场后,应根据各自职责在镇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下参与现场突发事故的控制和处理,尽可能减少污染物产生,防止污染扩散。
(四)现场调查及监测
根据事件的类别、性质作具体处理。总体步骤如下:
1.到达现场后首先组织人员救治病人;
2.了解事件的情况,包括污染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来源、可能污染物、污染途径、波及范围以及发生后当地处理情况;
3.形成初步印象,根据污染特点,判断污染种类;
4.进一步开展现场调查工作;
5.对事发地周边水域进行水质监测。
(五)情况上报
应急现场处置组将现场调查情况及拟采取措施及时报告镇应急领导小组。镇应急领导小组根据报告,决定是否上报县人民政府和相关单位,是否增调有关专家、人员、设备、物资前往现场增援。
九、应急保障
(一)组织保障
各村、各单位要尽快成立供水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明确人员及职责,根据供水安全事件等级,迅速作出反应,从组织上保障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二)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村、各单位要设立专门的报警电话,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备、快速传递。
(三)资金保障
各村、各单位要设立供水安全应急专项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发生饮水安全突发事件时,有资金保障。
(四)物资保障
镇政府要做好各村、各单位供水站储备应急物资的日常监管工作,各村、各单位对各类储备应急物资要及时予以置换或补充。
(五)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院负责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制定医疗救助保障计划,确定有关的应急准备措施、落实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设施、物资的调度方案。
(六)交通运输保障
饮水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镇安监站负责牵头协调,派出所、农林水办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有限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畅通。
(七)治安维护保障
派出所负责组织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治安保障工作,制定治安保障方案,明确在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各项准备措施。
(八)技术保障
镇各办公室要根据各自职能加强安全饮水应急处置的技术设备保障,加强与县内相关专家的联系,确保及时得到技术援助。
(九)后期处理
1.调查与评估
饮水安全突发事件终止后一周内,镇政府组织各村、各单位向上级提交书面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展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应急领导机构要对事故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应急工作。
2.恢复重建
确认相关损失后,各村、单位要积极申请项目资金,提出恢复重建计划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卫生院要继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指导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才能恢复供水。
3.奖励与责任追究
镇政府对参加供水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与表彰奖励;对在处置工作中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十、附则
(一)预案的管理和更新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修改和完善和应急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
高村镇饮水安全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晏双移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开智 宣传委员、统战委员
陈秋根 人武部长
郭 宇 派出所所长
成 员: 范书倩 宣传统战办公室主任
辛苋雨 应急办主任
颜冬平 卫生院院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宣传统战办公室,由范书倩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镇饮水安全相关工作。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