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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部门介绍(主要职责及办公地址、时间、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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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水利改革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框架内,拟订水利战略规划,组织编制主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以及县重点水利规划。组织起草地方性水利规章和政策。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县人民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负责主要河流、区域以及重点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全县水利行业供水和农村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组织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的水量、水质实施监测,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4.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制订地方性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5.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按照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承担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大中型调水工程前期工作,指导监督跨区域跨流域调度管理等工作。

6.负责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县属水利设施、小型水库、县管河道湖泊的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负责涉河建筑物审批,指导江河湖泊及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7.负责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审核权限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并监督检查及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核查工作。指导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实施和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

8.负责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水电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和增效扩容工作。负责农村小水电的管理和监督。

9.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工作。协调部门间和乡镇(街道)间水事纠纷,组织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全县河道采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0.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利工程、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组织开展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职能转变。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维护河流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性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14.与有关部门职责分工。

1)与县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水利局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水资源调查、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2)与县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水利局按规定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有关工作,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作,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牵头组织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河湖水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

3)与县应急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必要时,县水利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县应急管理局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水旱灾害防治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办公地址:万载县阳乐大道88号金城国际八楼、九楼、十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6:00(工作时间会根据上级要求调整,具体请电询

联系方式:0795-8823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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