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2024年机构职能

来源: 万载县医疗保障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 2024-01-18 10:39:40
主要负责人: 徐茭湖 职  务: 党组书记、局长
办公电话: 0795-8970678 传真号码: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早上8:30-中午12:00,下午14:30-下午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 万载县康乐街道迎宾大道人社大楼4楼
工作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标准和省、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地方性法规和各级政府规章制度。

2.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机制,统筹我县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4.贯彻执行全省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组织执行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推动全县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5.组织执行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7.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0.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11、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其他医疗(离休)经办职能;医疗救助经办职能。

内设机构:  

序号

股室

主要职责

地点

电话

1

综合股(含财务)

负责宣传、政法综治(平安建设、扫黑除恶)、信访、五型政府建设、精神文明创建、营商环境建设、机关财务,扶贫(健康扶贫)、人事管理、老干部、妇女、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五型政府建设、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对外合作交流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老干部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行政经费预决算、财务、审计、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人民群众提出的有关医疗保障方面的信访事项,负责督办人大提出的议案和建议及政协提案。负责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政策咨询,承担医疗保障新闻发布工作。

医保局办公大楼411、408室

0795-

8823370

2

基金监管股(含信息统计)

负责拟订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负责管理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等依法执政工作;负责医保经办机构内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负责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承担全县医疗保障统计工作。对接意外伤害保险工作。

医保局办公大楼413、405室

0795-

8981802

3

待遇保障股

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含各类单建统筹人员)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全县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医保局办公大楼420、417

0795-

8823909

4

医药服务股

负责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实施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协同三医联动组织推进医改工作,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负责基金预决算、审计、结算(医保零星报账结算、生育保险结算、两定医疗机构月结算对帐审核)工作;负责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

医保局办公大楼403、401室

0795-

8981886

5

医保服务大厅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认定、使用双通道药品待遇备案、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等。

政务服务中心(县政府旁)

0795-8821193;0795-898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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