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修订)背景
为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积极推动“放管服”改革,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管理,优化辖区内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范烟草市场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烟草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起草(修订)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三、主要内容
本规定适用于万载县行政区域内烟草制品零售点的布局管理,电子烟除外。《万载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征求意见稿)》共32条,在《2024版布局》基础上,对最小单元格划分、排队轮候模式、间距标准等内容进行了优化、调整。
1.最小单元格划分。
为提高合理布局的操作性,采用“行政区划+特殊单元格”的形式,将辖区划分为若干个最小市场单元格。我局依托政府行政区划,结合各地实际,将高速服务区、大型工业园区等相对封闭独立且不与其他零售户形成竞争的特殊区域,单独列为最小市场单元格管理。
2.排队轮候模式。
为保障各最小市场单元格内的市场主体公平参与排队轮候,不再划分饱和区、轮候区、发展区,统一实行轮候制度,各最小市场单元根据可办额度数量,按排队顺序依次办理。
3.间距标准。
为解决中心城区有卷烟需求且有可办额度数量,但因不符合间距要求而无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城区与乡镇边界线难以准确区分;将《2024版布局》中城区100米、乡镇50米的间距要求,调整为零售点设置间距不低于50米,使城区、乡镇、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周边的间距全部保持统一。
附件:

赣公网安备 3609220200010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