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万载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区域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夜景灯饰规划、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城市照明质量、美化亮化城市灯光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更好地满足新时代城市居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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