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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介绍:关于万载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成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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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矿产资源是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为了全面贯彻落 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统筹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 和保护活动,优化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布局,科学合理引导矿业权投 放,促进矿产资源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提升矿产资源对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的保障能力,推动矿产资源源高效利用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按照 《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 年)编制工作的通 知》(自然资发〔2020〕43 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和<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要 点>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19 号)与《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 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编制技术 指南>的通知》(赣自然资办发〔2021〕10 号)等的要求,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 (2019 年修正)》(国土资源部令第 55 号)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 以及《江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江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江西省国土空间规划(2019-2035 年)》、《宜春市矿产资源 总体规划(2021-2025 年)》、《万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 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万载县国土空间规划(2019-2035 年)》等地方法规和有关文件,结合万载县矿产资源实际和经济社会发 展需要,编制《万载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以下称 《规划》)。 《规划》是万载县规划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对万载县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细化和落实,指导万载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 利用与保护的指导性文件,是万载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依法审批 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 2 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规划,应与本《规划》做好衔接。 《规划》基期 2020 年,规划期 2021~2025 年,展望到 2035 年。 《规划》适用于万载县所辖行政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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