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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鼓励相关人员主动说明问题及有奖举报公告
信息来源:万载县政府网 更新时间:2009-12-18 10:58:00 点击人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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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促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鼓励相关人员主动说明问题和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内容
2002年1月1日以后,重点是2007年1月1日以后所有竣工、在建的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存在的项目决策、环境影响评价、土地、矿业权审批和出让、城乡规划管理、招投标活动、工程建设实施和质量管理、权证办理不符合法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处理不及时等问题。
二、2010年1月底前,凡主动到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如实陈述、主动交待问题,上交非法所得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三、凡不主动向县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说明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和整改的,经调查核实后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恶劣、性质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举报
举报人可以采取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也可以到受理举报机构上门举报。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县本级国库的罚没金额,给予1%-3%的奖励,最高奖金额5万元。同时,将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依纪从严惩处。
受理机构:万载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后面一楼)
受理电话: 0795-8816871、8816861、8825318
受理电子邮箱:wzxjw_zfs@163.com
万载县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