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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物价局关于调整自来水价格的公告
信息来源:万载县政府网 更新时间:2009-6-23 11:14:00 点击人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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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自来水价格进行了成本监审,组织召开了自来水价格调整听证会,并将调价方案上报了县人民政府,经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我县自来水价格的批复》(万府字[2009]42号)文件批准,决定对我县自来水价格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自来水价格公告如下:
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1.20元/m3调整为1.40元/m3;
行政事业用水价格由1.35元/m3调整为1.55元/m3;
工业用水价格由1.50元/m3调整为1.70元/m3;
工业园用水价格由0.90元/m3调整为1.40元/m3;
经营和基建用水价格由1.90元/m3调整为2.10元/m3;
特种行业用水价格由3.90元/m3调整为4.80元/m3
 
本公告公布的自来水价格自2009年7月1日抄见水量起执行。
万载县物价局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