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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朱潘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政府办 更新时间:2008-12-5 10:14:00 点击人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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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朱潘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朱潘根同志任县烟花鞭炮管理局局长,免去其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信访局局长职务;
辛慧文同志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
吴德兴同志任县招投标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松同志任县工业园区开发经营公司总经理(聘干,试用期一年);
汪晓艳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姚晓晖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黄小繁同志任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副主任,免去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科级秘书职务;
王建多同志任县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
石根平同志任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华群同志任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国文同志任县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庆平同志任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曾春云同志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正科级);
叶菁同志任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黄长庚同志任县商业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辛增跃同志任县粮食局副局长;
周日明同志任县民营企业管理局(中小企业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袁北友同志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王琳同志任县物资局副局长(聘干,试用期一年);
彭小娟同志任县物资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汪强同志任康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曾荣兴同志任县九龙垦殖场场长;
邹世民同志任县种子管理局局长;
周永隆同志任县畜牧良种场场长(试用期一年);
熊安平同志任县价格监督检查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晓晨同志任县文化馆馆长;
聂启平同志任县交通运输管理所所长(聘干,试用期一年);
王永红同志任县技术市场开发交流中心主任(聘干,试用期一年);
刘克力同志任县中医院副院长;
张展健同志任县中医院副院长;
免去肖惠平同志的县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刘小全同志的县烟花鞭炮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卢春生同志的县供销社联合社主任职务;
免去刘怀亮同志的县招投标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张功才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阳成平同志的县经济贸易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钟雪飞同志的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丁美生同志的县水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黄斌同志的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丁思明同志的县九龙垦殖场场长职务;
免去王刊宏同志的县畜牧良种场场长职务;
免去鲍敏同志的县中医院副院长职务。
 
 
 
                              00八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