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万载县委、万载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万载县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万发[2002]31号),保留环境保护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其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县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排污收费等各项环境管理行政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组织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对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2、受县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措施、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规划,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全县环境功能区划。
3、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的法规和规章;组织实施排污申请登记、排污许可证、污染源限期治理和达标排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登记、行政代执行等环境管理制度;承办可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出口许可证工作;负责对全县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
4、组织实施国家自然生态保护法规,编制全县自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以及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和荒漠化防治工作;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向县政府提出新建或申报各类自然保护区。
5、负责新、扩、改建项目环保内容的审查和竣工验收;组织调查处理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受县政府委托协调处理县际环境污染纠纷;协调县内跨行政区域的污染纠纷;组织协调县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责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稽查;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
6、监督执行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审核城区总体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组织编报全县环境质量报告书;发布全县环境状况年度公报;定期发布重点流域环境质量状况;参与编写全县可持续发展纲要。
7、贯彻执行国家各项环境管理制度;按照国家规定审定开发建设活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指导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负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指导全县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建设;参与创建生态县城的规划与建设。
8、 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管理全县环境管理体系;负责全县环境标志的审查推荐工作;负责环保产品认定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资质认可制度;指导和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9、 县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环境信息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严格技术规范管理;组织建设和管理县级环境监测网和全县环境信息网;组织全县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新闻出版工作;负责环保系统岗位培训及继续教育;推动公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环境保护;
10、负责全县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参与放射性事故、辐射环境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对电磁辐射、放射性技术应用和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统一监督管理。
11、组织实施全县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制定有关交流与合作计划;负责选派环境保护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赴境外研修;归口管理境外环境保护项目、技术、设备和资金的引进工作;编制县级环境治理项目计划、环保补助资金计划;负责县级环保贷款项目治理方案审查、竣工验收和县级补助的环保系统项目的审核工作。
12、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环境保护系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全县环境保护队伍。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单位领导:袁红胜
单位地址:康乐镇后街路119号
邮政编码:336100
单位电话:88283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