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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万载县监察局)
信息来源:万载县政府网 更新时间:2008-8-27 9:34:00 点击人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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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万载县监察局)

  根据中共万载县委、万载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万载县机构改革方 案的通知〉〉(万发[2002]31),保留中央万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万载县监察局与其合署办公,一个机 构,两块牌子。其主要职责:
县纪委和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 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县委、县人民政府负责,监察局仍属政府序列,接受 县人民政府领导.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全 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 工作人员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县人民 政府颁发的决定、决议、命令的情况。
  3、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和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党 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命程序,决定 和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 范围内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人 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任命程序,作出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的决定;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 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 党纪教育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 为政清廉。
  7、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根据我县实 际,草拟有关地方性政策法规。
  8、调查研究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的情 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和有关国家利益的条款,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变更或撤消基层纪委不适当的决 定和规定。
  9、会同县委、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审 核乡镇纪委班子和监察组领导干部以及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各部门的纪检组、监察组领导干部人选,组织 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
  单位地址:党政办公大楼604号
  邮政编码:336100
  单位电话: 882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