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上办事 >>> 个人办事 >>> 殡葬管理 >>> 阅读正文
死亡证明的办理
信息来源: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更新时间:2008-10-24 14:15:00 点击人次:查看
收藏 打印 关闭  字体:[  

死亡证明办理办法是:

  (1)正常死亡:人去世后,要取得死亡证明书。在医院故去,由医院出据死亡证明;在家中故去,由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出据死亡证明。家属持该证明到附近医院保健科换取正式死亡证明。

  (2)非正常死亡:包括因意外事故如车祸、工伤、煤气中毒等原因,和非意外事故如凶杀、自杀等原因去世的人。非正常死亡者应由公安部门出据死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