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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教育局行政审批公开信息
信息来源:教育局 更新时间:2010-1-11 11:17:00 点击人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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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项目
   
教师资格证认定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
办理程序
提交申请材料→查验证件→普通话测试(非师范类须再进行《教育学》、《心理学》测试)→体检→颁发资格证书。
申报材料
1、 本人申请报告;
2、 身份证明;
3、 学历证书;
4、 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单位,所毕业学校对其思想品德、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情况的鉴定及证明材料;
5、 申报材料一式二份。
承诺时限
50天
是否收费
(如“是”,请填写下面相关收费项目情况)
收费项目名称
标准
收费依据
收费项目
《教育学》、《心理学》测试
60元/科
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财政厅赣计收费字(2003)683号文

行政许可项目
   
互联网远程学历教育学校审批
设定依据
《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江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
办理程序
提交报告和材料→审核材料→现场核实(10天)→行政会议审核(10天)→审结发证(半天)
申报材料
申办报告、学校章程、决策机构名单、有效资产证明文件、校长、教师、财会人员资格证明文件
承诺时限
30天
是否收费
(如“是”,请填写下面相关收费项目情况)
不收费
收费项目名称
标准
收费依据

行政许可项目
   
权限内举办民办学校设立、分立、合并、终止、变更及法人变更的审批
设定依据
《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
《江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江西省高中学校设置规定》
办理程序
  1、举办者向所在乡镇中心小学提出申办报告。
  2、相关中心小学进行实地察看。
  3、持相关中心小学“同意开办”意见到大厅窗口领取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
  4、县教育局、消防大队、卫生部门进行现场考察后,办理“同意开办意见书”、“卫生许可证”及教师“健康证”。
  5、办理办学许可证。
申报材料
   1、 申办报告;
   2、 审批备案登记表(三份);
   3、 校长、园长、专任教师学历证明复印件;
   4、 举办者(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 房产证明或租用合同复印件;
   6、 教职员工健康证及化验报告单复印件;
   7、 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8、 消防大队“同意开办意见书”复印件;
   9、 学校资产证明文件;
   10、 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11、 接送车辆的行驶证、保险合同、驾驶员驾驶证等复印件;
   12、 县外举外者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和教育部门有关身份证明原件。
承诺时限
18天
是否收费
(如“是”,请填写下面相关收费项目情况)
不收费
收费项目名称
  
收费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