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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申办报告;
2、 审批备案登记表(三份);
3、 校长、园长、专任教师学历证明复印件;
4、 举办者(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 房产证明或租用合同复印件;
6、 教职员工健康证及化验报告单复印件;
7、 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8、 消防大队“同意开办意见书”复印件;
9、 学校资产证明文件;
10、 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11、 接送车辆的行驶证、保险合同、驾驶员驾驶证等复印件;
12、 县外举外者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和教育部门有关身份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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