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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民办幼儿园和高中、中专、初中、小学申办程序
信息来源:教育局 更新时间:2008-10-22 10:26:00 点击人次: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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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民办幼儿园和高中、中专、初中、小学申办程序

 
  一、民办幼儿园申办程序
  1、举办者向所在乡镇(街办)中心小学提出书面“申办报告”。申请内容包括:举办者、办学地址、培养目标、办园规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师资结构、资金来源等。
  2、中心小学根据书面申请到实地察看,并签署是否同意开办意见。
  3、申办者持中心小学审核意见到教委社管股领取申请登记表。
  4、县教委会同有关部门人员到现场考察后,举办者到消防大队办理“同意开办意见书”,卫生部门办理教师“健康证”和“卫生许可证”。
  5、举办者持所有资料到县教委社管股办理办学许可证。
  6、所需材料目录
  ①申办报告;
  ②审批备案登记表(三份);
  ③园长、专任教师学历证明复印件;
  ④举办者(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⑤房产证明或租用合同复印件;
  ⑥教职员工健康证复印件;
  ⑦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⑧消防大队“同意开办意见书”复印件;
  ⑨接送车辆的行驶证、保险合同,驾驶员驾驶证等复印件。
  ⑩县外举办者应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和教育部门有关身份证明原件。
  二、民办高中和中等学校申办程序
  高级中学和职业、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举办者向县教委递交申办报告和有关资料,经县教委同意后,再将申办材料上报市教育局审批。
  三、民办初中、小学申办程序
  初级中学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举办者向县教委递交申办报告和有关资料,经同意后,由县教委按有关程序审批。

                                二○○八年四月